吸取地方经验 完善法规细则
佛山日报 2022-06-17 18:08

佛山日报讯 记者宋世伟报道:为了进一步明晰建筑垃圾管理细则,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6月16日-17日,省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刘毅带队来佛山市开展《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钛,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珊,副市长黄少文陪同调研。

刘毅一行深入考察了佛山交通集团伦教沥青再生基地和佛山市八达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听取了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情况汇报,详细了解废旧沥青、建筑垃圾等资源化利用工作,以及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等,深入了解佛山市数字城管建筑垃圾智能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成效。在得知佛山市通过该系统将全市156家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及所属3800辆运输车辆纳入平台监管,实现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实时在线可跟踪后,刘毅表示认可。

随后,刘毅一行还与佛山市相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代表就建筑垃圾运输进行座谈交流,并围绕《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细则进行深入讨论。会上,与会代表纷纷就建筑垃圾处理方式、部门监管职责、设施规划要求、运输车辆标准和证件办理等内容,提出了修改建议和意见。

据了解,随着佛山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产生的建筑垃圾不断增多,目前佛山逐步探索出了综合利用和回填消纳等处理方式。其中,在综合利用方面,佛山市部分建筑垃圾或用于花卉种植或建陶产品中抛光砖的原材料,或加工后用于各类建筑工程的辅料等。而除上述可再生利用的废弃物外,剩余部分无用渣土等,则主要通过回填工地、洼地等方式进行消纳处理。

对于佛山在建筑垃圾处理过程总体成效,刘毅给予高度肯定,直言佛山多项工作经验值得借鉴和复制推广。同时,对于会上各与会代表提出的针对性、适用性意见,刘毅表示已详细记录,后续将联合省司法厅等进行研究论证、吸收采纳,为高质量立法提供支撑,进而为后续各地建筑垃圾处置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原标题:吸取地方经验 完善法规细则

省人大环资委到我市开展《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