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315|寄递名贵翡翠手镯,包装盒还在,手镯却没了?
佛山日报 2022-06-28 11:30

 

日前,在平洲经营翡翠饰品的某公司收到江苏省宿迁客户退回换货的包裹,发现纸箱两侧有明显被拆开的痕迹。奇怪的是,交易价3万多元的翡翠手镯不翼而飞,只剩下手镯盒和纸箱。公司负责人刘先生认为是寄递过程中手镯不见的,快递公司需要负全额赔偿责任。该快递公司表示,只能赔付保价部分1.5万元。经天天315栏目记者介入调解,目前双方暂时协商一致,由快递公司赔付2万元。

丢失的翡翠手镯。


消费者:寄出时包裹完好,到货包裹有被打开的痕迹


“货品是被扣在手镯盒里固定着寄出来的,收到货时偏偏盒子在货品没了。”说起不翼而飞的翡翠手镯,珠宝公司的负责人刘先生十分不解。刘先生回忆,这只交易价为31185元的翡翠手镯,可以说是“里三层外三层包裹得严严实实”。

据刘先生提供的视频和图片显示,手镯当初寄出时被放在手镯盒子里,外面再套了一个纸箱,四边用透明胶布封好,然后再套了一个灰色塑料盒子,四周再用胶布封得“密不透光”,盒子侧边贴上了标签。

纸箱外面包了一层泡沫膜。


装有手镯盒的箱子被胶布四边封好。


从宿迁寄往佛山的翡翠包裹,共包裹了三个盒子,并用标签贴在缝隙处。


5月14日,当公司工作人员签收快递包裹时,却发现最外层的灰色塑料盒子两边漏光。“两边明显有拆过的痕迹,标签被拉断开了,那种打开的状态和痕迹完全不是自然状态下能造成的。”刘先生向记者展示了监控视频,快递员在拆开塑料盒子后,里面的纸箱盒子呈现“被打开”的状态,和寄快递前的状态截然不同。

翡翠手镯被固定在首饰盒内。


看到此景,工作人员当即拒收了包裹。刘先生表示,公司向该快递公司客服部投诉后,只得到“赔付保价部分”的回复。

快递公司:按规定赔付保价部分


收到刘先生投诉后,天天315记者联系到负责寄运的快递公司。

快递公司相关负责人回应称,此单托寄物为玉镯,客户反馈价值为3万元,保价1.5万元,物品遗失到件空包。客户索赔3万元,通过照片鉴定物品价值为6800元。

该负责人表示,寄方(宿迁客户)于5月7日付款收方(平洲翡翠公司)购买,5月12日退回收方(平洲翡翠公司)换款。通过核实双方客户收寄记录,5月7日至5月12日并没有快件来往,无法证明客户反馈价值3万元属实,也无法证明5月7日的转账信息是丢失的这个玉镯。

对此,刘先生却坚称,丢失的翡翠手镯已开具发票,是正规的交易。刘先生还指出,在宿迁客户付款购买后,5月10日通过快递将手镯寄给了宿迁客户,这一事实和“5月7日至5月12日没有快件来往”的说法不符。

7日,在天天315栏目介入后,记者获悉该快递公司与刘先生已协商一致,最终赔付2万元,并在往后的寄递业务中享有优惠价格。

律师说法


佛山传媒集团特约新闻评议员、广东宝慧律师事务所蔺存宝律师表示,本案中,快递公司是本次翡翠运输合同中的承运人,在运输货物发生丢失情况下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据《民法典》及《快递市场管理办法(2013)》,当事人与快递公司在先并未对翡翠手镯这一物品进行特别约定,且翡翠手镯已保价,快递公司可以按照保价的金额进行赔偿。

至于快递公司通过照片进行鉴定,不能单方面作为评估物品价值的依据。当事人可以与快递公司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委托相应的司法鉴定机构对物品的价值进行评估。

寄递快递小tips


从减少纠纷产生以及避免自身经济损失的角度来看,建议寄件人在交寄贵重物品时,务必事先作出明确声明,并尽量进行保价。

· 要详细填写快递单,表明物品价值。与快递公司签订规范的《快递递送合同》或《运输合同》、《委托合同》,尽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 是要仔细查看托运单的填写是否全面、清晰,是否包括货物名称、数量、价值、到货日期、运输方式、取货方式、收货人以及联系方式等。注意阅读运单背面条款,并清楚填写运单,尤其是托运物品的名称、数量。这在发生纠纷、申请赔偿时是相当重要的凭据。有的消费者就因为在运单上简单填写“物品”,而无法证明寄递的内容物到底是什么,而失去了获得合理赔偿的机会。

· 要快递前进行保价。如果快递的是重要物品或易损坏物品,一定要选择保价并填写“等额保价合同”以明确违约责任。一般情况下,消费者所支付的保价费为消费者申报保价金额的1%至3%,所以建议消费者切勿因小失大。支付了较低额度的保价费用相当于多了份“保险”。

· 要先验后签,保障自身权益。消费者在寄递贵重物品时,要及时与收件人沟通,提醒对方在收货时切记要先验货后签字,一旦发现货物有问题,在收集好索赔证据的前提下,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当面开包检查、核对好货品后再签收。如发现物品丢损,尽量与投递员书面确认丢失情况,保存证据。  

文/佛山日报记者唐格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