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消防热点Q&A清单
佛山日报 2022-05-17 18:05

5月17日,记者从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获悉,为了更好解答关于消防业务的办事热点,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和区行政服务中心汇总此前消防业务培训直播间群众的提问,整理出一份“消防热点Q&A清单”供市民快速了解掌握。

1.问:消防验收,部门下现场的时候,需要另外准备纸质材料提交吗?

答:建设单位需在现场准备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强制性认证消防设施的型式试验报告及合格证,装修材料的型式检验报告及合格证以备查验。

2.问:如果消防验收需要复验,部门重新去现场勘察前,是否还需要整改报告之类的整改文件?

答:需要。备案抽查工程还需提交新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申请表》,特殊建设工程还需提交新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并在“备注栏”注明“整改情况详见整改报告”,如有图纸变更还需要提供变更的设计文件。

3.问:申请消防设计审查时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

答:(1)特殊消防设计一栏请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有属于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勾选“是”,如不属于以上情形的应勾选“否”。(2)技术服务机构一栏应填写审图单位相关信息。(3)请根据审图机构出具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审查合格意见勾选消防设施。

4.问:哪些情况需要申请消防设计审查。

答:属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是特殊建设工程,需要申请消防设计审查。

5.问:房东的厂房已办理消防备案,现租给租客后,租客进行了装修,现咨询是否需要重新申请消防备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对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所以,如果装修工程涉及对原建筑消防设计的变动或新的消防设计内容,则需要申报消防审验或备案手续。

6.问:商户40平方的店面进行二次装修,是否需要在住建部门办理什么手续?

答: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面积300 平方米以下(含本数)场所(不含民用机场航站楼、地铁站厅内设商铺)的装修工程设计审查验收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通知》已依法取得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意见书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的建筑,其内部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含本数)场所(不含民用机场航站楼、地铁站厅内设商铺)的装修工程(二次装修工程),如建筑类别、使用功能、防火分区及其分隔设施、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设置未变,且选用的建筑材料燃烧性能满足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要求的,无需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主体建筑的建设单位应对该内部装修工程的消防设计及消防施工质量负主体责任。不属于上文情形的,需办理消防验收备案。

7.问:消防验收和消防备案所准备的资料有什么不同?

答:请根据广东政务服务网上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事项和“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事项的办事指南准备资料(注意办理地区需选择佛山市南海区)。

8.问:二次装修工程,消防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答:请根据广东政务服务网上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事项、“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事项和“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事项的办事指南准备资料(注意办理地区需选择佛山市南海区)。

9.问:带装修的项目进行联合验收时,消防图纸是否需要另外提供一套装修图纸?

答: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需与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相符。

10.问:什么情况下会有技术服务机构单位?

答: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图纸技术审查、消防设施检测或者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等服务的为技术服务机构。

11.问:同一批申报且不同施工许可证的单体联合验收,有部分是特殊工程,有部分是一般工程,五方单位一致的情况下,能否不分开申报?

答:可同时申报“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事项和“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事项,需分别准备对应的申报材料。

12.问:据了解,项目满足装修面积在500平方米或建设金额100万以上,需办理施工证,如不满足上述条件,请问二次装修项目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单独报审消防和申请消防验收?

答: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对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如果装修工程涉及消防设计则需要申报消防审验或备案手续。

2.《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面积300 平方米以下(含本数)场所(不含民用机场航站楼、地铁站厅内设商铺)的装修工程设计审查验收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通知》,已依法取得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意见书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的建筑,其内部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含本数)场所(不含民用机场航站楼、地铁站厅内设商铺)的装修工程(二次装修工程),如建筑类别、使用功能、防火分区及其分隔设施、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设置未变,且选用的建筑材料燃烧性能满足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要求的,无需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主体建筑的建设单位应对该内部装修工程的消防设计及消防施工质量负主体责任。

13.问:消防相关申请表在哪里可以下载?

答:请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事项、“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事项和“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事项对应的办事指南中下载表格(注意办理地区需选择佛山市南海区)。

14.问:消防报审和验收业务是否考虑提供材料预审服务,提高通过率?

答:暂不具备条件,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准备好申报材料即可在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申报消防审验。

15.问:装修面积超过多少方需要办理消防验收?

答: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对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如果装修工程涉及消防设计则需要申报消防审验或备案手续。2)《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含本数)场所(不含民用机场航站楼、地铁站厅内设商铺)的装修工程设计审查验收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通知》,已依法取得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意见书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的建筑,其内部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含本数)场所(不含民用机场航站楼、地铁站厅内设商铺)的装修工程(二次装修工程),如建筑类别、使用功能、防火分区及其分隔设施、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设置未变,且选用的建筑材料燃烧性能满足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要求的,无需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主体建筑的建设单位应对该内部装修工程的消防设计及消防施工质量负主体责任。

16.问:消防审验的办理结果有公示吗?

答:我局自2019年5月承接并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备案业务,市民可在我局网站(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fbm/qzjhslj/xxgk/jsgcxfsygl/content/post_4617335.html)查看我局的办理结果公示,如有需要查询2019年5月以前的办理结果,请咨询相关消防救援机构。

问题解答以当前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若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而冲突,应该以最新法律法规为准,文本版权及解释权归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所有。

文/佛山日报记者崔艺文 通讯员南政数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