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桂一男子非法饲养受保护野生动物被罚
珠江商报讯 记者谢意 通讯员刘连聪报道:近日,容桂派出所民警在容桂新容东路林某家里发现受保护野生动物豹纹龟1只、辐射纹龟1只,林某存在非法饲养野生动物嫌疑。经核查后,民警依法对林某饲养的野生动物予以没收,并对林某予以处罚。
2018年6月初,林某出于个人爱好,在网上购买了1只辐射纹龟和1只豹纹龟,并饲养在家中,后来,林某在网上得知这两只龟属于受保护野生动物,自己的饲养行为可能涉嫌违法,但又不知道怎样处理它们,就一直饲养在家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依法对林某饲养的野生动物予以没收,并对林某依法处罚;没收的野生动物现已送往野生动物救助中心。
民警提醒:根据法律规定,未取得人工驯养繁殖许可证饲养野生动物均属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处罚。群众若发现非法饲养、猎捕、买卖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