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项新规4月1日正式施行,你关注了吗?
佛山日报 2022-03-30 16:05

 

居住小区楼层不设垃圾桶、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倡导源头减量绿色生活……4月1日,备受广大市民关注的《佛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将正式生效实施。

据了解,按照《办法》要求,后续我市将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以及引导社会化参与等方面着力,推动公众落实垃圾分类要求,进而减少生活垃圾处置量,缓解处置设施建设压力,促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推行垃圾分类

贯彻低碳发展要求

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是党的十九大报告做出的重要指示。

“出台《办法》,是深入贯彻上述工作要求、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之一。”佛山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可以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进而有利于发展循环经济,保障低碳环保,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上述的说法由一组数据便可见一斑。据统计,2015-2019年间,佛山市生活垃圾平均日清运量由2015年的8988吨/日,上升到了2019年度的11951吨/日,平均年增长率达到7%以上。

“而在现实生活中,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由于‘邻避效应’等诸多原因,难以落地和持续正常稳定运行。”佛山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直言,随着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的日益增大,传统的生活垃圾“混收混装”的处理模式已不能妥善解决生活垃圾问题,垃圾量与日俱增的问题始终存在。


4月1日,备受广大市民关注的《佛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将正式生效实施。

为了改变上述现状,佛山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市通过出台《办法》,探索转变生活垃圾管理方式,逐步建立“源头减少产生-中端分类收运-末端资源处理”的垃圾管理新模式,从源头上减少生活垃圾产生,提高资源回收和有效利用率,解决我市垃圾量与日俱增的问题。

细化分类措施

确保要求落到实处

据了解,《办法》的出台,不仅明晰了生活垃圾分类责任,还规定了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措施,并细化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可操作性。

其中,《办法》指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和职责。其中,城镇居住地区如住宅小区已委托物业管理的,由物业服务人负责,农村居住地区由村民委员会负责等。

为了实现源头减量,《办法》还明确,商场、超市、药店、书店、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无偿提供不可降解塑料袋,逐步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而针对快递包装与日俱增的问题,《办法》则规定在电子商务、快递等行业推广使用环保箱(袋)、环保胶带、环保填充物等环保包装,并运用计价优惠等机制,引导消费者使用环保包装,并逐步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降低不可降解塑料胶带使用量。


《办法》的出台,不仅明晰了生活垃圾分类责任,还规定了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措施,并细化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可操作性。

由于垃圾分类投放需要改变原有的投放习惯,从而适应垃圾分类投放的具体要求。对此,《办法》要求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逐步建立居住地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并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确定生活垃圾投放时间段。

其中,《办法》指出,家庭厨余垃圾每日投放时间段原则上不少于两个,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和收集容器,应当保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正常使用和周边环境整洁,实行定时定点投放制度的居住地区应当开展桶边督导,并设置误时投放点。

文/佛山日报记者宋世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