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紧!前90户符合条件完成农房抗震改造,可获7700元补贴
珠江时报 2022-03-30 11:07

3月30日,珠江时报记者从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的决策部署,南海区出台了《佛山市南海区 2022 年农房抗震改造资金补助申请指南》(下称《指南》)。

《指南》提出,农房抗震改造资金按照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的原则,每户补助资金 7700 元。本次补助户数为 90 户,满额即止,超出补助户数范围将按照申请时间前后确定补助顺序。

申请条件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纳入农房抗震改造资金补助范围:

1.在南海区范围内;

2.仅有 1 套住房的农户;

3.自 2019 年以来新开工建设,且抗震设防烈度 7 度及以上的农房;

4.改造方式为拆除重建的,还要按照我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有关程序报批,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不能纳入农房抗震改造资金补助范围:

1.已完成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户;

2.镇街或村集体已妥善安置,或已由民政部门集中供养的农户;

3.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重复享受政府扶持政策的农户。

申请时间

2022 年 3 月 2 日—2022 年 12 月 10 日。(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拨打咨询电话:81213210,联系人:罗先生)

申请程序

(一)户主申请。符合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农房抗震改造申请表,并提供户口簿复印件、不动产登记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照片(包括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的照片)、农房抗震初步鉴定表、住宅建设项目验收表等证明材料。

(二)村(居)委会评议。村(居)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评定是否符合补助条件,评议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 5 天)。经评议认为符合改造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农房抗震改造项目申请审批表》,上报镇(街道)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对不符合改造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不予申报。

(三)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镇(街道)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接到村(居)委会的申报材料后,组织工作人员入户核查。核查符合条件的,核查人员签字并签署意见后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批,经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的申请上报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地村(居)委会,并说明原因。

(四)资金拨付。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对经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通过的申请,按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财务制度要求,按照补助标准将补助资金拨付至镇(街道)财政部门账号,镇(街道)将补助资金分别发放至申请人。

文/珠江时报全媒体记者 周钊泷 通讯员 张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