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先后发布《关于表扬2021年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表现突出单位的通知》,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榜上有名。近年来,该院已多次荣获“广东省和佛山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表现突出单位”称号。同时,市一医院宋亿文药师获“佛山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表现突出个人”的称号。这充分体现医院在防范药品安全风险、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等工作上取得的成绩。
据了解,ADR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即“药品不良反应”。市一医院自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以来,在院领导高度重视以及各临床科室积极配合支持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结合医院实际,药学部制定了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以规范ADR报告和处理流程。
该院药学部作为ADR监控工作的主要部门,负责收集、核实、评价、统计和上报各类药品不良反应。通过临床科室上报可疑的ADR,及时对ADR上报情况进行核实和评价,必要时可与发生相关不良反应患者的经治医生或相关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有关人员联系,获取不良反应的详细临床资料和相关药品资料,并与临床科室、患者和生产商沟通与反馈。通过警示及临床合理用药的培训减少和防止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
对此,市一医院药学部就重点监测药品的常见不良反应对临床医护人员和患者持续进行ADR宣教,帮助医护人员及时准确地甄别ADR和对症处理,避免药害事件蔓延扩大,同时帮助患者正确认识和理性看待ADR,减少因惧怕“不良反应”随意停药、减量,甚至拒服药品等心理负担。
市一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ADR监测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各临床科室的紧密配合,一线医护人员作为ADR上报工作的主体,将在诊疗过程中快速准确地甄别、处理和上报ADR,提供有效准确的ADR信息,为临床用药安全、有效提供重要保障。
文/刘伟聪、孙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