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南海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旅体局)组织多个督查组分赴七个镇街开展文广旅体行业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导,其中3月21日,现场责令16家疫情防控措施存在较严重问题的重点场所停业整顿。
督查组要求各镇街要严格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及指引落实防疫工作,要严格落实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防疫主体责任,从严从细落实各项防控工作,要强化督查问责,从严从重打击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
专家研判
疫情防控形势日趋严峻
据广东省卫健委22日通报,3月21日0-24时,全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5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例;全省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2例,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39例;截至3月21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12211例(境外输入7649例),其中确诊病例6461例(境外输入3670例)。
在3月18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国家疾控局局长王贺胜表示,本轮疫情呈现出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专家分析研判,全球本轮疫情是高位流行,而且近期不会结束。我国仍将持续面临同时段多地发生以奥密克戎病毒株为主的疫情防控局面,防控的形势日趋严峻复杂。
加强指引
从严从紧抓好重点场所防控
为深入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科学精准从严从紧抓好文体娱乐、餐饮服务场所及商场超市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上级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佛山市、南海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及相关职能部门,相继出台了有关防疫指引、通告和提醒,要求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各级各部门要从严从紧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全面提升群防群控能力,要重点加强社区、重点场所排查,对相关涉疫线索做到“动态清零”;强化督查问责,深入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查漏补缺,严格落实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防疫主体责任,从严从细落实各项防控工作,从严从重打击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

3月20日下午,里水镇对重点场所暂停营业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对个别仍在营业的棋牌室现场责令清场停业整改。
3月19日,佛山市南海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强化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要求从3月19日起,暂停南海区范围内所有棋牌室、麻将馆、密室逃脱等密闭且通风不良场所营业。加大对其他密闭场所的管理,对不遵守防疫措施的,依法予以关停整改。

3月20日下午,大沥镇开展重点场所暂停营业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并现场张贴停业公告。
3月19日,佛山市商务局发布《关于餐饮服务场所及商场超市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提醒告诫函》,提醒告诫各餐饮经营单位、商场超市严格落实“入门三件事”要求、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清洁消毒要求、强化场所管理,科学精准从严从紧抓好餐饮服务场所及商场超市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月21日,佛山市民政局发布《关于暂停现场祭扫服务的公告》,要求全市各殡仪馆、公墓、公益性骨灰堂等服务机构,从3月23日起暂停现场祭扫服务。
强化督查
16家重点场所防疫不力被停业
连日来,南海区各级部门对重点场所重点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3月21日,督查组在西樵镇开展文广旅体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
3月19日晚-21日,南海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旅体局)组织多个区、镇联合督查组,对全区文广旅体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专项督导。其中3月21日共检查了KTV、网吧、电影院、书店、游艺厅、酒店、旅游景区等文旅娱乐场所256家,发现未严格落实相关防疫措施的有27家,已现场督促整改;对16家没有严格执行防控措施的重点场所责令停业整顿。

3月21日,督查组在大沥镇开展文旅行业、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检查。
此前在19日晚检查中,已责令防疫措施存在较严重问题的2家重点场所停业整顿,对21家存在不同程度问题场所的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现场责令场所立即整改。
督查组表示,主要对重点场所“入门三件事”、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消费人员实名登记、人员流量控制、人员佩戴口罩情况、人员间隔距离设置、场所消毒通风、员工个人防护、防疫宣传、疫苗接种等相关措施落实情况逐一检查,对发现存在问题的场所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和问责。接下来,将继续开展常态化督查。
21日,督查组还对19日已停业整顿的两间场所(人潮沐足KTV、歌舞昇平KTV)进行回头看检查,要求镇街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管,主动服务,督促企业尽快完成整改,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南海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提醒,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攻坚阶段,一切扰乱社会秩序和疫情防控秩序的行为都会被依法追究,并承担法律责任!请各部门、各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请广大市民朋友坚持个人防护、扫码、亮码和定期核酸检测,加强自我健康状况的监测,如果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同时积极配合政府进行重点人群、重点区域和场所的核酸筛查,共同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文/图 珠江时报全媒体记者 蓝志中 通讯员 南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