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将在上半年完成旧城镇、旧村居改造三年计划制定
佛山日报 2022-03-15 20:42

佛山日报讯 记者李宁 通讯员袁玲、刘传伟报道:哪些旧城镇、旧村居符合改造条件?“三旧”改造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如何开展?哪些旧改项目可免公开交易?“三旧”项目的审批和改造流程有哪些新的特点?近年来,南海正如火如荼开展“三旧”改造工作。针对“三旧”改造工作中的各项流程,近日,南海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三旧”改造工作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目标和任务,助力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据了解,《通知》主要涉及5大方面内容,包括旧城镇旧村居项目按照计划开展改造、依法依规开展“三旧”改造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市场改造主体的选取、加快“三旧”项目的审批和改造、构建“三旧”改造创新机制。

根据《通知》,今年6月30日前,南海将制定区、镇(街道)两级的旧城镇旧村居改造三年计划(已经选定市场改造主体或者前期服务机构的项目也需要纳入三年计划,已经开展的改造工作和前期服务工作不受影响)。到今年12月31日前,南海将全面完成旧城镇旧村居规范化前期服务市场建设。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南海将利用“城市大脑”建成旧城镇旧村居改造项目数据库。

在依法依规开展“三旧”改造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方面,《通知》提到,列入旧城镇旧村居改造三年计划的项目,原则上要求在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数据调查和容量论证工作,2022年12月31日前启动控规(或单元规划)编制工作。列入“三旧”改造年度实施计划的其他项目原则上在1年内完成控规编制工作。旧城镇旧村居项目,控规(或单元规划)编制时,产业载体(含工业载体或者非公寓类商服载体)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项目总建筑面积扣减回迁住宅建筑面积后的30%。

针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导的旧城镇旧村居项目(主要指前期工作由地方国有企业实施的项目),《通知》还提到,该类项目需经村(居)集体经济组织表决同意,并报区政府批准,可以免公开交易,直接选定地方国有企业作为市场改造主体。成为市场改造主体之后,该国有企业可以自行改造,也可以经所在地镇政府(街道)批准后,选定合作企业进行改造或与其他企业成立合资公司进行改造。

在“三旧”改造的行政审批和实际拆除建设等改造过程中,流程问题一直是大家关注的重点之一。对此,《通知》还出台了一系列举措,来创新方式方法,缩减流程。例如,旧城镇旧村居项目总体签约比例(按栋)达到70%或以上,单地块签约比例达到100%时即可分期分地块协议出让;若旧村居部分住户拒绝任何合理补偿条件,且其行为损害了广大村民利益,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依规收回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

此外,在推进本工作方案的同时,南海区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充分论证各项规范及举措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充分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形成规范性文件公布实施。区级层面也将进一步完善“三旧”改造联席会议制度,部门及镇(街道)在“三旧”改造中遇到困难或有实践创新,可以提请“三旧”改造联席会议及时研究总结,形成创新制度或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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