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露台“私有化”?桂城中汇一事主快速自拆违建

3月4日,桂城综合行政执法办执法人员开展“回头看”巡查发现,经过劝导,事主已于一周内,自拆保利·叶公馆某栋三层公共平台上一处约40平方米的独立违建玻璃房,该公共区域现已恢复原貌。

违建玻璃房拆除后。
桂城综合行政执法办执法人员介绍,此前,有市民反映,有人在保利·叶公馆某栋三层露天公共平台违法搭建了一个玻璃房,占用了公共用地。接诉后,桂城综合行政执法办联合中汇社区工作人员入户勘察。调查发现,违建事主错误地认为房屋外露平台可自由占用,才建起了玻璃房。对此,执法人员当即说明,小区平台往往承担着消防和紧急避难场所等功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居民不得私自占用、改建公共空间部位。

违建玻璃房拆除前。
起初,事主仍抱有侥幸心理,期待执法部门能宽限2-3个月才进行拆除。但违建存在的同时,消防安全隐患也威胁着所有住户。秉着公正执法、为民执法的理念,执法人员再次联合社区、物业上门劝导,并向事主明确表示,若限期内未恢复该区域原貌,将依法采取强制拆除措施。

执法人员入户劝导。
经执法人员一番劝导,事主深刻认识到擅自违法搭建的危害性,承诺一周内自主拆除。3月4日,桂城综合行政执法办灯湖中队开展“回头看”行动,确认该处平台违法搭建物已被拆除,该公共区域恢复原貌。

执法人员责令事主限期整改。
一旦发现新增违建行为,桂城综合行政执法办必定坚持“零容忍”原则,坚决落实依法拆除。无论是由执法人员主导的强制拆除,还是违法事主自主拆除,都务必遵循“快速拆除”机制,确保辖区市民群众安全生产、生活。
桂城综合行政执法办温馨提醒市民,切勿抱有侥幸心理,私自占用公共空间进行违建行为,一经发现必须全数拆除。
文/珠江时报全媒体记者 丁当
通讯员/廖欣怡
通讯员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