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记者梁楚欣 通讯员三纪宣报道:创新“巡审结合”,增强监督合力。三水《关于建立“巡审结合”工作机制的意见》近日正式出台,在全市率先建立“巡审结合”工作机制,发挥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各自优势,形成监督合力,减少重复监督。
为贯彻落实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六次全会部署及中央巡视办有关要求,三水区积极探索开展“巡审结合”工作,在全市率先出台《关于建立“巡审结合”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创新“巡审结合”模式、推动全过程巡审联动、建立“巡审结合”协调机制等一系列举措,建立健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
《意见》提出创新“巡审结合”四种模式。针对巡察和审计工作不同的特点,三水探索形成巡审同步、先审后巡、先巡后审、专项巡审4种结合方式,使巡审有“分”有“合”,既不相互影响工作计划,又能达到共同监督的目的。
其中,三水将重点推动巡审同步模式,即对同时纳入巡察计划和审计项目计划的单位,优先采取巡审同步方式开展联动监督,分别成立巡察组和审计组,按照“协同进驻、互通情况、双向协助、会商研判、相互印证”工作方式,联动处理巡察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在开展对村(社区)巡察时,区委巡察组联合镇街内部审计力量,同步开展巡察监督和内部审计监督等工作。
三水区委在即将开展的新一轮巡察中,把资金密集的区财政局,以及9个村(社区)作为巡审同步的试点。此外,结合佛北战新产业园建设特点,采取“先巡后审”方式,把招商重点部门区经科局纳入今年上半年巡察对象,下半年将其纳入审计项目计划。
三水区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巡察、审计工作有很多结合点,“巡审结合”将更好地整合巡察、审计工作资源,既能提高巡察、审计效率和质量,更能减轻基层监督对象的负担,避免各类监督泛化。
同时,三水区将探索推动全过程巡审联动。《意见》提出,通过巡前、审前情况共通,巡中、审中事项共商,巡后、审后结果共享这3项措施,明确巡察机构与审计部门在“巡审结合”每一个环节做什么、谁来做、怎么做,把联动监督贯穿于“巡审结合”工作的始终。
巡察机构、审计部门一直有着较好的合作基础。近年来,区审计部门向巡察机构提供审计报告21份,提出重点关注的信息15条,巡审发现并写入报告问题31个,形成问题线索5个。《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巡审全方位深度协作,实现“巡审结合”长效化、制度化。
根据《意见》,巡察机构与审计部门将加强统筹衔接,建立巡审联席会议、巡审情况通报以及巡审人才培养3项制度,双方分别确定1名负责人及联络员,在做好日常沟通基础上,每半年召开1次联席会议。同时加强工作统筹和衔接,在工作计划制订、业务资料共享、重大问题核查等多个环节实现全方位对接。
上述相关负责人表示,“巡审结合”有效破解“巡而不深、察而不透”、巡察专业力量不足等问题。接下来,三水区将继续探索完善“巡审结合”的有效方式,切实将“巡审结合”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进一步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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