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一女子好心帮朋友贷款,不料被朋友挖“坑”,赖账不还
珠江商报 2022-02-17 10:38

珠江商报讯 记者谢意 通讯员雷海琼报道:贷款非儿戏,为他人贷款更要三思而后行。近日,乐从的吴女士(化名)遇到一件糟心事,自己曾出于好心帮朋友贷款35万元,不料朋友当初许下的竟是虚假承诺,还赖账不还。

2020年9月底,吴女士的朋友蔡某称其资金周转有些困难,向吴女士请求帮助,想以吴女士名义从银行贷款应急,吴女士碍于朋友情面便答应了蔡某的请求。随后,蔡某带着吴女士来到一家银行办理贷款,并以吴女士的名义签署了贷款本金为35万元的贷款合同。蔡某向吴女士口头承诺借贷后产生的利息由其承担偿还。2020年10月,蔡某又出具了一张借条,称其保证在2023年10月1日前将35万元还清,如未还清就将名下的一处房产抵押给吴女士。蔡某为获取吴女士信任,当场还拿出一份房产证复印件并交给吴女士。

直到2021年6月,吴女士向他人提及此事时,才得知房产证上标注的房屋已于2019年售卖。吴女士怀疑被骗,于是质问蔡某,而蔡某多次回避并拒绝还款。为此,吴女士到顺德区公安局乐从派出所报警。

接报后,乐从派出所乐从社区民警中队迅速开展调查,发现蔡某出具的房产证上房屋产权并非其所有,而是其前夫财产,且房屋已于2019年售卖。此外,蔡某还谎称其承接了几个投资项目急需用钱,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消除受害人顾虑。

2月8日,民警在顺德伦教某出租屋内抓获嫌疑人蔡某。目前,嫌疑人蔡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如确有必要替人贷款,必须对借款人的信誉、偿还能力和经济状况了解清楚,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