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实施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
©原创 2018-09-06 15:40

佛山日报讯 记者朱朝贵报道:从本月起,顺德区执行《2016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标准。这份标准对商服、住宅、工业用地等多类型用地“基准地价”进行规范,可为政府宏观调控土地价格水平、制定地价政策、征收土地出让金等提供依据。


标准采用级别基准地价、区片基准地价和商业路线价予以表示,并以各用途土地级别地价图、区片地价图、商业路线价区段图予以公布。

基准地价土地用途划分为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四类。土地使用年限商服用地为40年、住宅用地为70年、工业用地为50年、公共服务项目用地为50年。本次基准地价价格基准日为2016年12月31日。

调整“基准地价”标准,为的是准确反映区域地价变化新趋势。在同步公布的《顺德区2016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成果汇编及应用指南》中,与上一次“基准地价”调整相比,一级住宅用地标准从5757元/平方米提升到15300元/平方米,同比涨了近10000元。在单家独户住宅用地项目中,上一次标准为5993元/平方米,本次标准调整为12374元/平方米。

另外,早前一级商服用地(地面地价)最高为11678元/平方米,新执行标准则提高到13263元/平方米。对顺德实体经济发展带来直接影响的工业用地价格,一级工业用地(地面地价)新标准为990元/平方米,比上一个标准提高了139元/平方米。

原标题:顺德:实施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

编辑|何欣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