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严惩,九江查获一批烟花爆竹
珠江时报 2022-01-25 21:37

春节临近,为营造安全的节日氛围。1月25日,九江镇应急办组织九江交通分局、九江生态监督管理所、九江派出所、消防办、行政执法办等部门对九江片区内三小场所、年花摊位开展节前烟花爆竹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查获一批炮仗。

当日上午,联合检查组在对沙口市场检查过程中,在一私人电动车上和店铺周边杂物中发现一批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经点算共有排炮150包,3.8万头2条,8.8万头1条。联合检查组依法对该批烟花爆竹进行收缴并集中销毁,后续将由公安部门作进一步查处。

民警在清点炮仗。

据统计,当日共检查场所15处,开具检查文书8份,派发《致广大市民一封信》和《安全警示告知书》等宣传单张81份。

九江镇安委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安委办将在节日期间继续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广大市民如有发现非法存储、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请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九江警方提醒:佛山五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为:禅城、南海和顺德全区,以及三水中心城区、高明荷城街道行政区域内,未经许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执法人员向店主派发宣传单张。

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私存数量较大的,会构成非法储存爆炸物罪。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关于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告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一、禁火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

二、禁火范围:全区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

三、在禁火期期间、禁火范围内禁止下列野外用火行为:

(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五)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六)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四、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应当自觉接受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登记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

五、凡违反本禁火令者: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规用火行为和森林火灾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报告:110或13927792929。

特此通告。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4日

文/图 珠江时报全媒体记者 沈芝强

通讯员 关燕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