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顺德农商行与广东千山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广东千山公司”)签订银行贷款合同,由顺德农商行向广东千山公司发放共益债贷款200万元。此次合同的签订标志着广东千山公司共益债融资项目落地,实现了由银行直接向破产企业融资的重大突破,为有效破解破产企业融资难提供了顺德经验。

积极促进
银行向破产企业发放贷款
1月24日,在顺德法院和佛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见证下,顺德农商行与广东千山公司签订了银行贷款合同。
记者从顺德法院了解到,广东千山公司是广东省号重点建设企业,因资金链断裂出现债务危机,于2021年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审理过程中,顺德法院查明广东千山公司具备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但由于缺乏流动资金用于支付企业资产管理、仓储等费用,重整工作迟迟无法推动。如无资金解决上述问题,有可能造成企业已有资产贬损、流失,甚至丧失重整价值和可能。
“一般情况下,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往往征信等方面会相应受限,银行等融资机构通常不再向破产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融资难,成为破产企业走出困局的拦路虎。”案件承办法官、顺德法院破产审判庭副庭长王晓娜表示,企业破产原因多样,有些企业仅仅是因为资金链断裂而破产,但仍然拥有核心资产、核心技术等,甚至经营正常,具备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如果一刀切停止对破产企业贷款,将导致很多企业因没有相关救助而黯然离场,对企业自身、债权人、市场经济和社会都不利。
为了帮助该公司重整,顺德法院通过向多家金融机构宣讲政策、攻关技术难题,经过三个月,最终促成顺德农商行向广东千山公司借款200万元,并经债权人会议表决确定为“共益债”。
“共益债”是指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利益而由债务人财产负担的债务的总称。根据法律规定,企业破产受理后的借款为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从破产财产中第一顺位清偿。案件中,广东千山公司资产管理、仓储等日常运作所需资金即为共益债,顺德农商行提供的200万元借款,将由广东千山公司根据合同约定,从破产财产中第一顺位清偿。
王晓娜介绍,与通过第三方平台或建立资金池等融资方式不同,顺德农商行与广东千山公司的合同的签订创立了“银行+破产企业”破产融资新模式,打开了破产企业向银行直接融资的新局面。
积极探索
破解企业融资难机制
近年来,中央到地方政府都有出台政策在鼓励各地探索建立破产融资新机制、解决破产企业融资难问题。在顺德,基层法院同样在积极探索相关机制。
2020年9月,佛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与顺德农商行等五家银行签订《关于解决佛山市破产企业融资问题的备忘录》,各方达成共识,由5家银行根据各自业务规则和服务产品,为佛山市破产企业提供信贷支持。2021年2月,佛山中院与佛山市金融工作局、银保监会佛山监管分局、人民银行佛山市中心支行签订《关于开展破产程序中融资工作的备忘录》,支持探索建立破产程序中融资新模式,为困境企业破解破产程序中融资难问题提供保障。
“本次合同的签订标志着,破产企业作为融资主体的资质进行了有益并具有突破性的探索,向社会公众释放正向信号。”佛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陈刚说。
顺德法院副院长李红表示,此次项目落地,不仅是顺德法院不断创新破产审判机制的成果展现,更是佛山各级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落实中央政策、勇担社会责任,为优化营商环境做出的重要贡献。接下来,顺德法院将继续大胆探索破解企业融资难机制,帮助更多企业破产重整成功。同时,将不断加强破产政策、破产文化宣传,推动全社会支持、理解破产重整。
文/佛山日报记者唐格桢 通讯员顺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