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政协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佛山日报 2022-01-21 18:55

佛山日报讯 记者郑奕纯 通讯员郑静报道:1月21日,市政协召开十三届一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会议表决通过刘淘同志任十三届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徐平同志任十三届市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主任;梁广敏同志任十三届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王培星同志任十三届市政协城建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黄永耀同志任十三届市政协文教体卫和文史委员会主任;刘怡同志任十三届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马湘雨同志任十三届市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主任;杨汉波同志任十三届市政协副秘书长;何伟棠同志任十三届市政协城建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周钧炼同志任十三届市政协文教体卫和文史委员会副主任;范宝初同志任十三届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吴小庆、刘金财、张伟立同志任十三届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兼职副主任;张海英、杨梅、何炬登、项阳同志任十三届市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兼职副主任;张代军、汪文汉、赖明建、黄慧敏同志任十三届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兼职副主任;曾小明、许辉、何继红、李凤仪同志任十三届市政协城建资源环境委员会兼职副主任;应如军、胡英、陈巨峰、朱宜文同志任十三届市政协文教体卫和文史委员会兼职副主任;陈泳槟、韩丽茹、源文芬、张喜舟同志任十三届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兼职副主任;盘艳、徐彦林、蔡国雄、覃莹、林治平同志任十三届市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兼职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