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企业,共享用工有补贴!请看指引
禅城融媒体中心 2022-01-20 21:32

近期,佛山市政府发出《佛山市春节前后援企稳岗政策措施》通知,其中一项措施为“共享用工补贴”,对企业开展共享用工的,按8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为引导禅城区企业更好开展共享用工,近日,禅城区人社局制定并发布了《佛山市禅城区共享用工指导和服务指引》。

《服务指引》明确,共享用工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劳动力富余企业(以下简称“原企业”)因特殊原因遭遇阶段性停工停产或者淡季减产,用工出现暂时性的剩余或冗员,或劳动力短缺企业(以下简称“缺工企业”)因订单增加、生产任务调整等用工形势变化,使得用工负担加重,劳动力配置失衡,此时原企业可以与劳动力短缺企业订立合作协议,分配权利义务,形成跨企业共享劳动力的用工模式。

《服务指引》还明确了开展共享用工的流程。企业之间通过协商初步确定共享用工的合作意向后,必须充分征求劳动者的意愿。三方平等协商达成一致共识后,原企业与缺工企业之间签订《企业共享用工合作协议》,原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共享用工补充协议》,正式开展共享用工的合作。 

为防范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服务指引》也列出了共享用工几个风险提示:一是共享用工不改变劳动者与原企业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二是企业共享用工合作协议的期限不超过劳动者与原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剩余期限,约定的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三是企业不得以开展共享用工的名义,违法开展劳务派遣的业务,违法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四是原企业及缺工企业应当在开展共享用工合作前通过培训、公示等方式让劳动者了解缺工企业工作的内容和要求。

《服务指引》还提出了劳动者、原企业和缺工企业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共享用工协商阶段、用工阶段和结束阶段涉及到的劳动权益保障、工伤保险等问题作出了指引。

更多详细内容可登录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人社局网页进行了解:

http://www.chancheng.gov.cn/fsccrsj/gkmlpt/content/5/5144/post_5144184.html#897


文/佛山日报记者林晓平 通讯员李蓬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