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明街道纪检人员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1月18日,公明街道召开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会议,街道各机关党支部纪检委员、纪工委和各社区纪委全体工作人员等参加学习。

会上,公明街道纪工委主要负责人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总则及领导体制等章节,并分享学习感受。他指出,党中央在建党百年之际制定《条例》,彰显了我们党勇于进行自我革命的坚强决心。《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是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纪委工作的基础性中央党内法规,具有很强的政治性、规范性和指导性。街道各机关党支部纪检委员、纪工委和社区纪委工作人员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与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关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方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与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学深学懂、抓紧抓好。
会议强调,全体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自觉做学习贯彻《条例》的表率。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各方面的历练、锻炼、训练,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坚决防止“灯下黑”,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不断取得正风肃纪反腐的新成效。党一直强调,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作为党的“纪律部队”,大家要带头学习贯彻《条例》,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要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做到熟知精通、学以致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编辑 李依林 审核 刘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