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记者宋世伟报道:1月8日,记者从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为持续做好佛山市在售商品房项目预售款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甄别预售款监管风险,日前已对佛山市智慧房产综合平台(下称“平台”)中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功能进行优化提升,保障预售商品房项目顺利竣工,维护预购人合法权益。
据了解,目前平台已建立项目预售资金缴存情况监测指标,以预售证为单位对各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进账情况进行监测。其中,例如项目开盘销售超过一定期限,监管账户进账总金额少于预售证销售总额一定比例的,1个月为10%,3个月为30%,6个月为50%;或可售房源套数大于20%,但监管账户超过60天没有进账记录;或缴款人与预购人不一致情况出现次数达到4次及以上,平台将会该房地产开发项目自动纳入异常监管并进行系统提示。
除了对预售资金缴存行为进行检测外,平台还将对银行预售资金划拨进行监测。其中,自审批《商品房预售款使用申请表》之日起,超过6天系统未收到监管银行划款信息反馈的;或监管银行划款信息拨付金额与审批金额不一致的;或监管银行划款信息拨付账号与审批账号不一致的,平台亦将对其纳入异常监管并进行系统提示。
市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开发企业在收取预购人认购款、定金、购房款等房款时,应主动向预购人出示预售款监管账户账号及所购单元对应的子账号,并引导预购人使用本人账户直接将房款存入指定预售款监管账户。如预购人因特殊情况无法使用本人账户缴纳房款的,开发企业须向商品房所在区住建部门进行情况说明并提供相应材料。
该工作人员指出,对被系统列入异常项目且无合理理由说明的,由区住建部门、区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加大对项目预售款检查力度,并视项目风险情况,调整预售款留存额度。如发现开发企业存在预售款违规行为的,依法查处并责令限期改正。而整改期间视情况可对企业采取暂停预售款使用申请、暂停预售许可申请、暂停销售等措施。项目异常状态同步到项目线上公示信息,购房人通过扫描项目二维码获取项目异常状态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如对被系统提示存在监管异常情况的监管银行且无合理理由说明的,区住建部门将及时介入调查,如若发现监管银行存在未按照规定或者协议约定及时入账、拨付商品房预售款或者擅自挪用、扣留商品房预售款的,由辖区住建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整改期间暂停其在该项目的预售款监管业务,并提请银行主管部门调查处理。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视情况由区、市住建部门暂停或终止该银行在辖区或佛山市范围内商品房预售款监管业务,系统将其涉及的有关业务自动实施拦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