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政府近日印发《顺德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奖励办法》,引导和支持农贸市场稳步推进升级改造工作,规范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对于深入推进全区精神文明建设、乡村振兴和美丽圩镇建设,改善农贸市场交易环境,提升农贸市场经营秩序有着重大意义。
整体建设改造奖励资金最高可达60万
根据《奖励办法》,奖励资金分为整体建设改造奖励资金、重点区域专项改造奖励资金、规范化管理奖励资金和标杆示范奖励资金。农贸市场经过升级改造达到对应标准的,给予相应奖励。
整体建设改造奖励指对2023年6月底前按照顺德区农贸市场整体建设改造标准完成升级改造的农贸市场。整体建设改造奖励资金最高可达60万元。

重点区域专项改造分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活禽档禽流感防控、熟食档食品安全、鲜肉冷链储存、计量器具“四统一”等。2023年6月底前按照相应标准完成改造的,给予相应奖励。本项改造实际投入低于奖励最高金额的,按实际投入给予奖励。
其中,完成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改造的,一次性给予最高5万元的奖励;完成活禽档禽流感防控改造的,按活禽档数量一次性给予最高1万元/档的奖励;完成熟食档食品安全改造的,按熟食档数量一次性给予最高0.5万元/档的奖励;完成鲜肉冷链储存改造的,按配置保鲜柜的数量一次性给予最高0.2万元/台/档的奖励;完成计量器具“四统一”改造的,按统配计量器具的数量一次性给予最高0.05万元/台/档的奖励。
规范化管理奖励用于鼓励完成整体建设改造的农贸市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解决以往重改造、轻管理、脏乱差问题反弹回潮等弊病。在2024年6月前达到相关管理标准要求的,顺德将按一定标准给予市场方一次性升级改造奖励,最高可给予10万元奖励。
标杆示范奖励鼓励农贸市场开办方争创硬件先进、管理水平高的农贸市场,具有代表性、发挥标杆示范作用,展现我区高质量发展、以水美城的成果。农贸市场完成市级升级改造或区级整体建设改造,具有代表性、能发挥标杆示范作用的重点市场,给予每个市场奖励标杆示范奖励资金50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整体建设改造、重点区域专项改造和规范化管理分别设定评定指标及对应分数,划定基准分数线,达到基准分数线为完成改造和管理达标,按实际所得分数计发奖励资金,计算公式为:所得奖励=(所得分数/100)×对应最高奖励金额。
顺德区市场监管局将制定顺德区农贸市场整体建设改造标准、顺德区农贸市场重点区域专项改造标准、顺德区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标准、顺德区农贸市场标杆示范评定标准,作为验收要求。
首创重点区域专项改造等奖励项目
顺德区市场监管局介绍说,《顺德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奖励办法》在全省首创重点区域专项改造、规范化管理和标杆示范等奖励项目。
其中,重点区域专项改造奖励,对农贸市场中关系食品安全、动物防疫、放心消费的重点区域进行高标准改造给予专项奖励,既能提高升级改造的高度,也鼓励部分由于客观原因无法进行整体建设改造的农贸市场,可以在重点区域进行升级改造,强化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消除监管的难点。
规范化管理奖励用于鼓励完成整体建设改造的农贸市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解决以往重改造、轻管理、脏乱差问题反弹回潮等弊病,巩固和保持升级改造的效果,长久为群众共享。
标杆示范奖励鼓励农贸市场开办方争创硬件先进、管理水平高的农贸市场,具有代表性、发挥标杆示范作用,展现全区高质量发展、以水美城的成果。

据悉,2021年以来,区政府设立1.5亿元的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专项资金,激发了农贸市场开办方参加升级改造的巨大热情,经过区镇两级政府、市场开办方、经营户的不懈努力,目前在全区在营197个农贸市场中,初步完成改造31个(其中市级目标28个)、正在施工或完成升级改造方案51个、达成改造意向82个,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经过改造的农贸市场,整洁靓丽、环境舒适,提升购物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成为以水美城的重要一环。
顺德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顺德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奖励办法》出台,将加快以政府“小”奖励撬动社会“大”投入,以实实在在的资金奖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掀起新一轮的升级改造热潮。
文|佛山日报记者朱朝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