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定于2022年1月6日召开
佛山日报讯 记者郑奕纯报道:2021年12月31日,市政协十二届十六次常委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佛山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定于2022年1月6日~8日召开。
会议听取了市委常委、副市长郑海涛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的说明并进行了讨论,听取了郑海涛所作的市政府部门办理2021年政协提案情况通报。书面听取了市纪委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工作情况通报。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和《提案工作情况报告》(草案)及报告人。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的决定和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及有关决定(草案),审议通过了十三届市政协委员名单。
在中共市委坚强领导下,十二届市政协及其常委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坚持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为助推佛山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阔步迈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作出了积极贡献。五年来共提交提案2016件,经审查立案1523件,实际交办1039件,形成优秀提案89件。其中,“构建高水平教育服务体系”“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等提案,为制定《佛山市全面提升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实施方案(2017-2020)》和《佛山市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方案》提供重要参考。
市政协领导郑灿儒、唐冬生、骆毓林、朱华仙、万志康、杨小晶、黄福洪、张兵、许国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