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论丨发扬社会主义协商民主 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多层纵深发展
佛山日报 2021-12-29 10:38

《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要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民主不是装饰品,不能用来做摆设,民主是真实的,是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中国是一个拥有14亿多人口的大国,每个地区、各个阶层的人都有自身的利益诉求,人口众多、幅员辽阔、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国情决定我们不能照搬西方国家的票决式民主制度,只能走最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全过程人民民主道路。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中,协商民主扮演着重要角色,发挥着重要作用。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首先体现在它是一种实实在在的民主,是一种看得见、摸得着的民主,是一种人人可以参与进来的民主。我们党历来坚持人民立场,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遇事多商量、深入商量,通过面对面的真诚交谈切实了解每一位群众的利益诉求,在决策、管理与服务的全过程都充分考虑和顾及每一位人民群众的利益,集思广益、凝聚共识,寻求各利益主体的最大公约数,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这是全过程民主的应有之义。

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要注重提高协商的可行性和实效。协商不是一种形式,而是增进社会共识、缓和矛盾和化解冲突的手段。要依靠党内协商带动社会协商,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组织在协商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协商民主在基层纵深发展。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重视群众利益,尊重群众意愿,将协商民主贯穿于基层工作的各环节中,落实到决策之前、决策实施以及事后追踪与反馈之中,不断丰富协商民主内涵,支持和鼓励协商形式创新,利用好现有的民主恳谈会、公民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社区议事会、社区自治论坛等形式,提升协商质量,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协商新途径、新形式、新方法增进协商效果。

发扬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要不断提高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水平。重点是建立一套完整科学的协商评价和监督体系,对已进行的一些协商事项进行评估,找出问题的同时也总结经验,及时对协商事宜进行评价、激励、反馈和跟踪,不断提高协商质量,注重提高协商民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于协商之后未能达成共识的事宜不能进入决策程序,并持续进行反馈和追踪。佛山要用好地方立法权,支持制定和出台有关规范协商民主领域的法规,将协商成果以法律的形式加以保护,这样既能提高协商民主的效率和质量,又能在全社会营造一种尊重规则、尊重共识的民主氛围,书写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佛山新篇章。

文丨曾健欣(本文为广东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研究基地委托课题《人民政协制度的特色优势研究》部分成果。作者单位:佛山市委党校佛山社会经济发展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