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丨2岁孩子吃播上热搜 父母花式“啃小”须治理
珠江商报 2021-12-28 09:49

张西流

随着萌娃短视频爆火,一些家长的“晒娃”模式逐渐畸形化,出现了2岁孩子吃播、还穿着尿不湿的萌娃下厨房做菜等模式。据报道,萌娃短视频爆火后,大量的广告也会随之而来,这也导致一些父母利用孩子打造账号当作生意来经营。有运营儿童短视频账号的家长表示,靠娃就能月入15万元。专家表示,为了牟利“啃小”,实则是“坑娃”。

萌娃类账号如今已是各大视频、直播平台上的宠儿,拥有百万、上千万粉丝的博主不计其数,儿童博主往往比成年人更具有吸金能力。家长把未成年人作为自己挣钱工具的,就是近年来兴起的“啃小族”。2岁孩子吃播上热搜,父母花式“啃小”惹众怒,就是典型例证。问题是,家长一味追求利益成为“啃小族”,不利于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可能给他们带来无法逆转的伤害。因此,应当及时杜绝和抵制“啃小族”,切实保护好孩子的童年不被金钱、流量腐蚀。

时下,一些家长和平台受利益驱使,让未成年人充当网络主播,甚至让未成年人在直播过程中,传播一些少儿不宜的内容,以此吸粉生财,明显破坏了人的发育和成长规律,严重摧残了孩子们的身心健康。去年,媒体曝光在快手、火山小视频平台上,怀孕的未成年妈妈扎堆做网络主播,晒孕照、验孕棒、医院产检书吸引眼球。

不可否认,随着萌娃短视频爆火,一些家长的“晒娃”模式逐渐畸形化,将演艺圈及网络直播平台一些浮躁心态,以及功利思维,过早地灌输给了孩子,甚至强加在孩子身上,这种拔苗助长的方式,势必会造成孩子畸形成长,甚至成为一个不良习气早熟的“小大人”。要知道,让孩子过早地涉及成人领域,做一些少儿不宜的事情,可能会毁了孩子的一生。特别是,一些未成年网络主播的“恶示范”,可能会教坏更多的未成年网民。

事实上,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今年6月1日起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已明确规定,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指出,部分网络文化平台存在“儿童邪典”内容、利用“网红儿童”牟利等不良现象和问题,对未成年人价值观产生错误影响,严重妨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应严禁借“网红儿童”牟利、有效规范“金钱打赏”、持续优化功能设置等。

可见,2岁孩子吃播上热搜,父母花式“啃小”须治理。首先,加快制定出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将“严禁未成年人担任主播上线直播”等条款纳入其中,从源头上立法明确禁止未成年人注册网络主播。同时,有关部门应该拿出一个果断强硬的管理措施,除了出台网络主播“禁童令”之外,建立网络直播申报、审批制度,对审查通过的直播平台在播内容进行实时播控和跟踪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再者,应对网络直播中的暴力、低俗、危险内容和不文明语言做出严格限制,将未成年人的“视界”限定在保护的范围内。特别是,要完善监管措施,建立网络主播实名制及信息共享“黑名单”体系,加大对制作、传播不良网络信息行为的惩处力度,不能放任主播传播非法视频,侵害他人、尤其是未成年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