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普通门诊文件精神,佛山市正在研究制定新的普通门诊医保政策。在新的普通门诊医保政策未正式印发实施前,为了保障有跨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需求的职工身份参保人能及时享受2022年度的普通门诊医疗待遇,原已暂停办理的2022年度跨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申请业务现已重新开展。
职工身份参保人,其参保地与实际工作地或常住地或户籍地不在本市同一区的,可个人自行申请以常住地或实际工作地或户籍地作为下一自然年度普通门诊的待遇享受地。如参保人选择自行申报,可通过微信“粤医保”小程序申请,申请路径为“粤医保”--门诊选点登记--新增选点。
填写内容中,“所属区域”、“机构名称”选项为必填项。在“所属区域”中,参保人需任一选择(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高明区、三水区)作为2022年度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在“机构名称”中,参保人需任一选择2022年度普通门诊享受区的任一间医疗机构。
区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机构名称”中,参保人在填写时选定区和区内任意一家医院均可;在报销政策没有发生改变的前提下,参保人选定一家医院,即代表选择的是这个医院所在的区域,可在选定医院所在区内所有普通门诊定点医院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不通过“粤医保”途径申报的参保人或用人单位,需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提供以下资料,到参保所属区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其中,不通过“粤医保”途径申报的参保人需提供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并填写《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跨区享受普通门诊申请表》。用人单位批量申报的,需由用人单位填写《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跨区享受普通门诊批量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印章,同时提供电子版。非参保人本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办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参保人申请时间从即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含)止,如参保人选择自行通过粤省事平台申报,并在2021年12月31日(含)前申请,可重复提交申请,最终办理结果以2021年12月31日(含)前最后一次提交的申请为准,经核准后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参保人在2022年1月1日-2022年2月28日申请的,自核准之日起生效。
文/佛山日报记者谢文骏 通讯员谢佩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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