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法》明确,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先后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2016年)、《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2021年)等重要文件。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完善统计体制,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为统计工作更好地依法履行法定职能,发挥统计监督在服务宏观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应有作用,提出了要求和指明了方向。
高明区委、区政府历来十分重视统计工作,要求全区统计工作要坚持以数据质量为根本,不断深化统计体制改革,依法开展统计调查,全面准确高效反映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程,为党委政府精准决策、科学管理提供可靠的统计保障。为此,今年10月份区委深改委审议通过,并印发了《佛山市高明区深化统计改革构建“大统计”工作格局的工作方案》,着手构建统计五大体系,形成适应高质量发展的“大统计”工作格局,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
一是构建协同联动的大统计工作体系。以推动统计部门职能转变、强化政府部门统计职能、加强基层统计基础和能力建设三大方向着手,加快统计部门由“干统计”向“管统计”转变,加强统计部门对职能部门统计工作的沟通指导;强化部门统计职能,进一步树立行业统计意识,统筹行业统计工作;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持续优化人员配置,健全各项统计工作制度,努力把统计网络延伸至村居一级。
二是构建规范有序的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压实党政领导统计工作责任,要求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把统计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企业统计工作责任制,明确企业和统计负责人的责任、义务。加强企业统计工作过程管理,指导企业建立并实施原始记录制度,规范报表报送流程,提高原始统计数据采集质量。建立企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选取一定比例的企业,采取现场实地核查等方式,深入企业查阅数据基础资料,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切实保障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是构建科学有效的统计调查体系。以省统计局提出的“统计基础建设年”为契机,加强统计队伍自身建设,统计力量不断增强。各镇(街道)基本配备适应统计工作任务需要的基层统计人员。落实好企业统计联络制度,对全区“四上”企业及抽样调查户建立了企业统计联络制度,在做好企业服务的同时,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监督指导企业做好统计数据的报送工作。强化行业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做好“四上”企业培育,指导入库企业如实报送统计数据。
四是构建优质高效的统计监测分析服务体系。建立月(季)度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制度,从行业、产业、结构调整、质量效益、城市区域对比、企业生产经营等方面深入分析经济运行态势,为全区经济运行调度提供及时高效、客观准确的统计分析服务。探索开展高明经济“晴雨指数”的编制与监测工作,从生产、消费、流通、市场活跃度、发展潜力等五个方面,选取22个二级指标,构建监测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监测分析。
五是构建严谨完备的统计监督体系。切实做好统计防弄虚作假、防少统漏统“两防”工作,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统计治理能力。推进统计诚信建设,逐步建立完善企业统计信用管理体系,合理运用联合奖惩机制,对获得统计诚信示范企业认定的企业、企业统计负责人和统计员给予一定奖励。深入开展依法治统宣传,营造依法统计的社会氛围,把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到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建立健全统计执法检查机制,进一步充实执法人员队伍。
文/佛山市高明区统计局局长黄幼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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