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伦教组织专项执法行动强制拆除违建房屋
珠江商报 2021-12-02 17:01

珠江商报讯 记者莫胜娜报道: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区各级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最新决策部署,切实保护耕地、严控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近日,伦教街道组织专项行动,对三洲南傍东路一起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进行强制拆除。

本次行动由伦教综合执法办及属地居委会组成联合执法行动组,行动出动30余人次,拆除违建房屋建筑面积250平方米。

本次清拆的违法建筑物为一栋两层半高的自建房。经核查,该建筑占地面积约130平方米,所在地块有57平方米已取得土地产权证,余下73平方米的地上建筑物属于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该部分建筑未报批、未报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需依法强制拆除,退还占用耕地。经执法人员普法教育,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并同意配合拆除整改工作。目前该违建房屋已完成拆除,并恢复该地块耕作用途。

下阶段,伦教街道将坚持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对乱占耕地违法建设行为“零容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对顶风违建、禁而不止的,一律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土地管理政策解读宣传】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2021年9月1日后立案的非法占用土地案件,罚款金额提高至每平方米100元—1000元,破坏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等案件的处罚标准亦有所调整。此外,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个人或单位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并处罚金!希望广大市民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报批报建手续,未经批准不能擅自违法乱占乱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财产损失和受到法律制裁。

针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蔓延势头,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通知规定的“八不准”包括:

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