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街坊,举报非法行医行为最高奖5000元!
高明融媒体中心 2021-11-21 20:39

近日,经法定程序,高明区卫健局对此前查获的两宗非法行医案件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佛山市高明区卫生健康局打击非法行医投诉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区卫健局对举报非法行医点查证属实的两名市民各发放了1000元奖励。

今年10月,一名市民致电高明区相关部门,举报某出租屋内有人涉嫌非法行医。接报后,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联合公安民警等立即开展执法检查,非法行医人刘某某(化名)和大量药品、医疗器械被当场查获。

据悉,今年5月,为鼓励社会各界积极举报非法行医行为,高明区印发《佛山市高明区打击非法行医投诉举报奖励办法》(下称“《办法》”)。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人最高5000元的奖励金。

区卫健局打击非法行医负责人刘日明表示,《办法》的出台是为了鼓励社会各界举报非法行医行为,进一步净化医疗市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今年7月下旬至今,高明区卫健局已组织开展2021年集中打击非法行医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便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

如何辨别非法行医?刘日明介绍,群众可通过“六无”来辨别——无证:开办医疗机构行医,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悬挂于明显处,“非法行医”者不能提供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行医者本人基本无医师资格证等;无固定地址:经常更换经营场地,场所隐蔽或游走于各乡下集市;无正规设施:医疗设施简陋,有的混杂在居住生活区(客厅、卧室等),就医环境恶劣;无正规诊疗时间:时间不确定,多在夜间开业;无诊疗凭据:不写病历、处方,不提供收费凭证;无合法药物来源:药物无包装,无使用说明书,药品来源不明。

市民发现非法行医行为时,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向高明区卫健局提供非法行医线索。

文/佛山日报记者陈嘉懿

【扫码阅读更多新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