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6日),记者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快速培育和壮大本地乡村家政、农业、烹饪产业人才队伍,2021年度高明区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工作目前已正式启动。
本次评审工作对象范围包括:全区涉农非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专业户、农村个体工商户中,熟练掌握技术技能,在当地从事农业生产应用(含种植技术、畜禽养殖、兽医技术、水产养殖、农产品加工)、烹饪(含中式烹调、中式面点、西式面点)和家政(含母婴服务、居家服务、养老服务)的在职在岗人员。
其中,申报评审条件按佛山市乡村工匠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执行,学历、资历、业绩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申报人员须在2021年11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受理地点,即佛山市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和专技人员管理股(地址:高明区西江产业新城滨湖路区文化中心5楼510室),联系电话为0757-88668300。
本次乡村工匠职称评审采取网上申报和资质材料申请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应及时登录线上端口,如实填写职称申报信息,提交网上申报材料,并根据操作手册下载打印申报表格。
打印表格后需连同职称评审佐证材料报所在单位审核,由工作单位对其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完整性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申报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报相应职称申报服务点。
无工作单位的申报人员可参照上述程序有经营主体。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审核公示;或直接将申报材料提交至职称申报服务点,由职称申报服务点对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各区人社部门对评前公示情况盖章确认,将评前公示表扫描或者拍照,并通过工作群发回申报人用以网上申报。
温馨提醒:
1.申报材料相关表格可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gzjg/zfgzbm/qrzsbj/tzgg_1106218/content/post_5069304.html)下载;《表三-乡村工匠专业人才( )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一式15份,1份原件,其余14份复印件;《表一-送评材料目录单》、《表二-广东省乡村工匠职称评审表》、《表四-证书或证明材料》、《表五-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在申报系统填报后直接下载打印,打印表格内容不得修改。
2.社会保险参保记录。申报人在提交申报材料时,应一并提交在现工作单位缴交连续半年以上社保凭证原件。缴交社保单位和申报单位不一致或不连续的,不得申报。如无社保的可提供营业执照和劳动合同,公司注册地需在佛山的人员才能在市内申报职称,无用人单位的,须提供本地户口证明。
3.学历(学位)材料: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由用人单位(申报服务点)验证后在复印件上出具意见加盖公章后提交;业绩成果材料:含专利、获奖证书、认证证书、参赛证书、租赁合同等材料,由用人单位(申报服务点)验证后在复印件上出具意见加盖公章后提交。(出具意见格式为:经核,原件与复印件相符。)
文/佛山日报记者谢文骏
【扫码阅读更多新闻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