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违规用火2人被行拘5天,请引以为戒!
记者今日(1日)获悉,荷城街道有2人因野外违规用火被拘留。部门呼吁市民森林特别防护期内不要野外用火,并会加强巡查宣传,探索管控新措施。
据悉,本次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发生在前几日的荷城街道江湾社区。当天深夜,街道应急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江湾社区附近山岗着火,荷城专职消防队员、护林员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将火扑灭。
由于扑救及时,本次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森林公安事后调查了解到,引发火警的两名涉事人员是附近工厂的员工。由于夜晚下班后没事干,两人就想着抓点黄蜂赚些外快。他们在夜色掩护下避开进山大路,溜进一处无人看守的小山岗,烧黄蜂引燃周边干枯树叶,从而引发该起火情。
当前正值广东省森林特别防护期,高明区政府公布的森林防火禁火令已于10月1日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情节严重者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依法对涉事人员杞某、布某二人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荷城街道森防办表示,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的灾害。为了防止森林火灾,呼吁广大人民群众一定要严格落实高明区人民政府发布的森林防火禁火令,禁止一切违规野外用火行为,违者将受到法律严惩。并会加强巡查宣传,探索管控新措施。
本次事件也是近期以来高明区发生的第2起野外违规用火案情。荷城街道林业站工作人员表示,接下来街道林业站将安排村委会干部和护林员每天巡山,希望通过加密巡逻频次,及时发现并制止野外用火行为。
文/佛山日报记者李祥锐
【扫码阅读更多新闻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