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珠江商报记者谢意
核心提示:9月27日至10月31日是广东省2021年“敬老月”活动日,今年的活动主题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乐享智慧老年生活”。
在顺德,一场又一场的老年人权益保护专题法制宣传活动在各镇街、村居上演,长者们在活动中学习法律知识、反诈技能,感受到来自社会的关爱。与此同时,司法部门、市监部门立足职能,积极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加大对老年用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神医”“神药”“护苗助老”等虚假违法广告,用行动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开展敬老专题法制宣传活动
10月15日上午,大良司法所在大良街道南华社区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暨“敬老月”宣传活动,现场向长者们宣传《法律援助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广东省老年人优待办法》等法律知识;10月14日上午,龙江文华社区在文华花园、保利家园等多个小区开展“党群共融齐敬老城市品质同提升”——“我们的节日·重阳”主题党日活动,向长者普及法律知识,安排驻村律师为长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9月21日,伦教综治办(司法所)联合伦教社区发展创新中心党支部来到伦教颐老院开展“中秋慰问活动暨伦教司法所义工教育基地”签约仪式,向长者们派发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并讲解他们比较关注的法律上的遗产问题……在近期开展的“敬老月”活动中,工作人员紧紧围绕老年人权益保护主题,通过现场咨询、知识宣讲、游戏互动、派发单张、悬挂标语等多种形式,向老年人开展普法宣传,增强他们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针对老年人识别诈骗的能力较为薄弱,顺德公安积极举办老年人反诈宣传课堂,增强老年人的防诈“免疫力”。前不久,乐从派出所联合黎时煖松柏大学举办专场讲座,从“虚假网络理财”“利用交友引诱老人赌博、投资”“冒充亲友借钱转账”“保健食品欺诈”等老年人常见的骗局入手,为长者们讲解各种诈骗手法以及防范技巧,并“手把手”指导他们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又如龙江派出所联合东涌社区妇联举办了“冬松不老”生日会暨长者防诈课堂,现场为接近700名老年人送上干货满满的反诈宣传技巧。

龙江派出所反诈专班联合东涌社区妇联,在村会所举办了一期“冬松不老”生日会暨长者防诈课堂。/顺德警方供图
“面对无法甄别的情况,要做到不听不信不转账,并及时向亲友求助,不轻易向陌生人汇款等,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活动中,民警现场提醒长者们,端正保健理念,警惕上门推销,保持警戒心理;同时要警惕不法分子以免费体检、赠送日用品为由推销保健品的行为,要掌握甄别诈骗的方法,不能存有侥幸心理而“贪小便宜吃大亏”。
为老年人开通“绿色通道”上门服务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爱老助老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日前,顺德区司法局容桂司法所率先在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老年人优待服务窗口”,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开设绿色通道,安排专人引导服务,以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解决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不仅如此,在工作站窗口、办证大厅外,均设置了无障碍通道,配备便民利民留言箱、饮水机、等候座椅等便民服务物品;现场,工作人员优先为老年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对、查漏补缺,协助老年人在填表、回执单签字,并提供免费打印复印等爱心服务,让老年人办事更省心、省事。
随着老年群体法律援助需求的日益增长,区法律援助处不断深化便民措施,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法律援助服务。2021年5月,年近七旬的曹伯向勒流司法所寻求法律援助,要求两位成年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原来曹伯离婚后常年独居,且患病出行不便,自己没有劳动收入,子女不愿赡养,日常生活较为困难。了解该情况后,勒流司法所首先向村委会收集了有关信息,提前做好了法律援助申请书面文书,并与村委会约定上门为曹伯申请法律援助提供服务。在曹伯家中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后,司法所指派承办律师,积极为曹伯收集案件证据材料,及时向法院起诉立案。最后在法庭的主持下,法律援助律师据理力争,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曹伯的两名子女同意每月向曹某支付1700元赡养费。最终,该案得到圆满解决,曹伯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维护。
严打违法广告净化老年人消费生活环境
为给老年人营造更放心、更安心、更舒心的消费生活环境,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神医”“神药”“护苗助老”等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一方面依托上级多个广告监测平台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领域广告开展日常监测,及时排查广告违法违规线索,规范监测线索处置工作,提高广告案件转化率。
另一方面,立足市场监督管理职能,大力开展“护苗助老”系列整治、“神医”“神药”虚假广告整治等专项行动。今年,区市场监督管理与区卫生健康局联合制定了《2021年佛山市顺德区医疗机构药械管理和医疗广告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等工作部署,以医疗机构、医疗美容店、零售药店、医疗器械经营店、保健食品专卖店等为重点检查对象,大力打击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医疗器械、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假扮医生、专家、教授误导消费者的所谓“神医”广告,以及以夸大效果、混淆概念、制造噱头以及保健食品宣称有疾病治疗功效的“神药”等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截至目前,全区共检查相关市场主体275家次,查处相关违法广告案件14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