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晰权责义务 强化白蚁防治
佛山日报 2021-10-23 15:23

佛山日报讯 记者宋世伟报道:为充分发挥白蚁防治专家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指导的引领作用,规范专家行为,提升我市白蚁防治水平,10月23日,记者从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目前我市拟出台《佛山市白蚁防治专家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下称《细则》),借此进一步明晰我市白蚁防治专家的准入、退出、职责、权利、义务等各项管理细则。

市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随着我市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等房屋的白蚁预防,对原有房屋的白蚁检查与灭治的业务会日益增多。而白蚁防治业务的增多,必然会对白蚁防治专家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制定白蚁防治专家管理实施细则,是完善白蚁防治的配套管理,对白蚁防治专家库建设具有指导性的意义。

《细则》指出,在市内多年从事白蚁防治工作,具有丰富的白蚁防治经验,对白蚁防治行业专业知识和技能有专门研究,并在行业内享有较高声誉的白蚁防治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或是相关专业的高校、科研机构和社会团体的从事白蚁防治专业研究的技术人才,均可申请申请成为白蚁防治专家并加入专家库。而市、区两级住建部门将通过资料审查和集体审议等方式,对申请信息进行核查,并在公示通过后颁发聘任证件。

而在成为我市白蚁防治专家后,将协助市、区住建部门开展白蚁防治项目检查、白蚁防治工程招标和投标的评标等各项工作,并一同制定我市白蚁防治行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参与开展前期论证和提供咨询意见,以及参与白蚁防治规范、服务标准的编制与审定。

同时,白蚁咨询专家还将受市、区住建部门的指派,作为行业纠纷调处员,参与行业纠纷的调查、调处等,以及受托为政府部门、事业单位、行业组织开展的培训、讲座进行授课,协助市白蚁防治协会对白蚁防治科技成果、优秀经验进行推广;对白蚁防治课题调研、白蚁防治教材编撰等工作。

《细则》明确,作为白蚁防治专家,可以享受在执行委派任务时,有进入现场调查、调阅有关文件或技术资料、参加有关会议、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的权利,以及有不受他人干预并自主作出政策咨询、技术审查结论或鉴定意见的权利。

值得关注的是,对于表现优异、成绩突出的白蚁防治专家,市、区住建部门将予以表彰或奖励,专家可凭此表彰或奖励申请市、区住建部门对其给予诚信加分。

但需要注意的是,《细则》指出,在成为我市白蚁防治专家后,需要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建筑工程、白蚁防治、药具使用的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如果遭遇有突发情况,需要接受市、区住建部门的委派,及时赶到事发现场提供技术服务。

据了解,后续市住建局将根据专家的申请材料、佐证材料以及联合审议材料建立专家库信息管理系统,并对专家服务质量情况实行“一事一记”制度,使用专家的申请人应对专家每次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情况进行记录和评价,及时将专家的服务质量情况(包括任务完成情况、不良行为等)进行反馈,并在系统中进行记录。而每年年末,市住建局也将组织对入库专家的申请条件、工作质量等情况进行复审评核,对复审评核不合格的专家,清退出专家库。

据悉,目前该《细则》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11月5日前以电话、信件、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反馈至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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