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通报2021年前三季度环境执法工作
佛山日报 2021-10-22 19:15

佛山日报讯 记者林嘉慧报道:在大沥镇雅瑶辖区内,隐藏着2个从事废旧铅蓄电池回收的非法窝点,今年1月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公安局展开联合打击,成功捣毁该非法窝点。这是今年佛山环境执法工作的其中一个缩影。

10月22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媒体通气会,通报2021年前三季度环境执法工作情况。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约50000人次,现场检查企业21561厂次,责令改正1178家,立案处理企业641宗,实施查封、扣押24宗,限产停产4宗,移送行政拘留34宗,移交公安机关涉嫌环境犯罪案件55宗。

市生态环境局通报称,今年的环境执法工作继续实施污染源差别化环境监管,持续推进精准执法。截至今年9月,全市共1964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10家企业纳入负面清单。在执法帮扶工作方面,今年1-9月,市局层面共开展执法帮扶271家次,推动企业落实整改提升194家次。

在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上,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1年佛山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要点的通知》(佛环〔2021〕7号),部署排污许可证专项、自主验收企业专项、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水环境执法专项等年度环境执法工作,既依法依规严格监管,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又优化服务,加强帮扶指导,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

执法人员对一家位于三水区的违法排污企业实施三度封停。(佛山日报资料图)

2018年至2021年9月22日,全市合计对2644家持证排污单位开展排污许可证现场监督检查工作。2021年前三季度,全市共对179家企业的自主验收工作进行了资料和现场检查。截至9月底,全市针对广佛跨界流域涉水排放企业共开展执法检查2429家次,发现存在环境管理问题企业373家,立案26宗,下达处罚决定392.68万元;全市针对涉VOCs排放企业共开展执法检查4736家次,帮扶企业进行整改提升1338家次,对263家企业进行监测,立案204宗,处罚2565万多元;全市共办理涉危险废物案件47宗,已作出行政处罚金额372.5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危废刑事案件线索34宗。

今年,市生态环境局还持续开展环保联动执法、打击环境犯罪重点工作,不断加强与市公安局的协作交流,今年上半年成功侦破了“违法处置废油桶案”,共查扣废油桶、含油废渣等危险废物约750吨,一审判决5名被告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规范、加强生态环境监管;继续做好服务企业,净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深入开展佛山市“以案促建,提升环境应急能力”专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