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10万元!高明区科技成果转化奖励专项资金9月22日起申报
高明融媒体中心 2021-09-17 17:34

记者今日(17日)从区经济科技促进局获悉,该局将开展2021年度高明区科技成果转化奖励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可登录佛山市扶持通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提交项目申报资料,网上申报时间为9月22日上午9:00至10月22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单个项目最高奖励可达10万元。

 2019年,高明区正式印发《佛山市高明区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根据《办法》规定,单个项目奖励总金额按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合同总金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总金额最高可达10万元。

广东高明产业创新研究院。佛山日报记者洪海摄

此次申报主体为 2020-2021年度(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止)在高明区内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承载企业。申报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的项目,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实施转化的科技成果来源于与高明区政府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或者与高明区政府签订合作协议的科技服务机构介绍的科技成果,且须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进行登记、备案;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实施须在产学研合作协议或科技服务机构合作协议有效期内;合作双方签订项目转化合同,合同内容清晰,责任及分工明确,项目进度、资金划拨表述清晰;承载企业必须完成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合同总金额50%以上(含50%)的资金划拨。

申报单位可登录佛山市扶持通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下称“平台”)提交项目申报资料,网上申报时间为9月22日上午9:00至10月22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

随后,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道)经发办登陆平台,将分别对所属辖区企业提交的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下午17:00。网上审核通过后,各申报单位登录平台下载打印申报资料(一式六份)装订成册,签名并加盖公章提交至企业所属的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或各镇(街道)经发办。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道)经发办在申报材料上出具推荐意见,并填写《2021年度佛山市高明区科技成果转化奖励专项资金申请表汇总表》(附件3)后报送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区经济科技促进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是高明区第二次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奖励专项资金申报,2019年扶持政策推出后,去年区内企业积极踊跃进行申报,其中基业冷轧钢板有限公司相关项目获得首批专项扶持资金,共计3.8万元。

该负责人表示,接下来,高明将依托“三院一中心”创新平台,继续积极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提高科技资金使用效益,提高科技项目带头人积极性,推动更多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在高明落地生根。

联系方式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高新合作交流股),梁宇衡

电话:88669696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星河路蟠龙街21号

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麦正道

电话:88689951

地址:西江新城怡乐路130号(广电大楼)

荷城街道经发办,杨滨华

电话:88988967

地址:高明区泰华路318号

杨和镇经发办,欧嘉敏

电话:88809681

地址:高明区杨和镇和丽路1号

明城镇经发办,麦浩

电话:88836228

地址:明城镇城七路388号

更合镇经发办,徐礼师

电话:88849322

地址:更合镇更合大道355号

系统开发公司(技术咨询),电话:83282211

文/佛山日报记者刘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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