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举程序,这些知识点要记住丨人大换届选举知多少(六)

下周(9月23日),高明将举行新一届区镇人大代表的投票选举。那么,现场选民如何进行投票?能否委托投票?本期《人大换届选举知多少》栏目带你了解一下。
问:选民如何进行投票?
答:我市选举区、镇两级人大代表时,选民应根据规定领取选票,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投票人按各自意愿填写选票,不注明投票人本人姓名,并亲自将选票投进票箱。期间,他人不得围观,工作人员不得诱导。
选民对代表候选人可以任意选择,可以投赞成票,也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选民,也可以弃权。
但必须注意的是,赞成的人数(包括另选的在内)等于或少于应选代表名额的选票为有效,超过应选代表名额的选票则为无效。
问:选民能否委托投票?
答:选举是公民行使民主权利的最直接形式,选民一般都应亲自参加投票活动,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根据选举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必须符合五项要求:一是委托人必须写委托书,写明委托何人代为投票,被委托人凭委托人的委托书代其投票,否则委托无效;二是被委托人必须是选民;三是每一选民所接受的委托不能超过三人,否则无效;四是委托投票必须经选举委员会同意才有效;五是被委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
问:选举结果如何确认和公布?
答:我市选举区、镇两级人大代表,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的人数少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也要实行差额选举,根据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代表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得票数不少于选票的三分之一。当选代表名单由选举委员会予以公布。
文/佛山日报记者黎翠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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