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到顺德开展《佛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调研
珠江商报 2021-08-27 17:36

珠江商报讯 记者李文杰报道:8月26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顺德区开展《佛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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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的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专家委员会法律小组成员,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同志、镇(街道)、村(居)代表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会上,市人大调研组成员张俊杰就《条例》的背景与情况作出了说明。参会人员从自身职能、实务出发,对法规合理性、实效性、可执行性和行政处罚设置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市人大代表刘晓晖建议在《条例》第五条规定中增加共青团的部门职责,以发挥其在青少年文明行为中的引领与示范作用。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饶林海建议通过媒体宣传、定期曝光不文明行为,发挥媒体监督作用。

市人大调研组回应了参会人员提出的有关问题,并表示将针对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不文明行为条文,进一步制定法律法规汇编,更好地指导基层具体执法。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二级调研员吴乃慧表示,参会人员的建议贴合实际、有针对性,表示将在进一步完善《条例》时予以充分考虑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