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区内工矿商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高明区计划对相关企业采取新的差异化监管手段。记者今日(18日)获悉,新举措将进一步细化企业信用评价,分五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及时褒扬诚信、惩戒失信。
作为制造业大区,一直来高明区就依托市安监部门开发的“智能安监”信息平台,建立起安全生产“红黑名单”数据库,对榜单企业进行差异化监管,并取得了良好成效。但随着近些年高明经济社会迅猛发展,旧系统也开始显出局限。
正在公示的《高明区工矿商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差异化监管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就是区应急管理局落实安全生产差异化监管的最新举措。
区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信用等级情况,该局拟从高到低,将区内工矿商贸企业划分为信用优良、信用较好、信用普通、一般失信、严重失信五个级别,分别对应“红名单”“橙名单”“绿名单”“蓝名单”和“黑名单”。
其中,上榜“红名单”“橙名单”“绿名单”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由于在安全生产领域存在守信行为,将在守信行为认定、政策激励等方面获得奖励和倾斜,行业主管部门也会减少到这些企业检查的频次;而上榜“蓝名单”“黑名单”的企业,则会面临主管部门的严厉惩戒,还要应对执法人员高频次的上门监督。
上述负责人介绍,“红名单”“橙名单”“绿名单”的管理期限为3年。在“红名单”“橙名单”管理期限届满前,若条件仍满足相关规定,企业可提前3个月重新提出申请。而“绿名单”企业在管理期限内满足规定且没有失信行为,仍按“绿名单”进行管理,无需申请。
至于“蓝名单”和“黑名单”,两者的管理期限都为1年。其中涉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蓝名单”,是高明区内连续多年进入“蓝名单”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管理期限为1年。如果企业二次上榜“黑名单”,政府管理期限也会相应延长。
文/佛山日报记者李祥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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