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腕整治,引导产业优化升级!西樵镇加强纺织印染行业整治提升
珠江时报 2021-08-14 19:48

并肩前行,攻坚克难,各职能部门与企业要展担当,加大力度推进纺织印染行业整治提升工作。”8月14日,西樵镇召开纺织印染行业整治提升工作会议,西樵镇党委副书记张国欣强调,要加强对纺织印染行业整治执法力度,进一步保护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西樵镇召开纺织印染行业整治提升工作会议。

会上首先部署了纺织印染行业整治提升工作的相关要求,强调下阶段将对存有违法排污等违法违规经营的纺织印染行业企业加大执法力度,以铁腕整治的方式,加强落实排水监控系统、规范排放口设置、排放口监控的要求,严禁纺织印染行业出现超标排污或偷排偷倒污染物的情况。

会上部署了纺织印染行业整治提升工作的相关要求。

纺织行业是西樵民生支柱性行业,要做大做强,产业升级转型已然迫在眉睫。”张国欣表示,西樵镇在此前召开的第七次党员代表大会中提出“空间再造,产业重塑,缔造美好生活在西樵”的工作主线,因此,必须重视纺织印染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把握当下,面向未来。

据悉,西樵镇近期相继出台了《西樵镇生态环境监管所关于开展重点河涌周边工业园区专项执法行动方案》、《西樵镇村级工业园区整治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持续规范镇内包括纺织印染行业等村级工业园区的企业监管,全面查处村级工业园区内企业的无证照经营、环境污染、安全隐患、消防隐患等问题,引导企业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结构,从根源上化解群众面临的环境困境。

此外,通过分类开展企业整治工作,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如在8月13日,西樵生态环境监管所组织对儒溪气站旁沙场、骏雄染整厂等开展夜间值班巡查,要求严格落实防扬尘措施,以及加大力度整治废气治理、污水排放等问题。

攻坚整治,西樵镇加加强纺织印染行业整治提升。

值得一提的是,西樵镇还鼓励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西樵实际制定了《西樵镇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改善环境质量,全面推进西樵镇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办法》,市民可对九大类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并经西樵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举报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环境违法行为或违法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可根据举报人的申请对其举报予以奖励,其中,最高可获奖励20万。

加大巡查,严禁纺织印染行业出现超标排污或偷排偷倒污染物的情况。

下阶段,西樵镇将通过高效利用水排放公共资源,推动水污染排放总量下降,进一步优化西樵镇纺织产业结构和布局,促进区域污染减排,保障纺织产业和区域品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链接:解读《西樵镇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一、适用举报行为

(一)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擅自建成化工、电镀、纺织印染、造纸、铝型材、金属表面处理企业,并排放污染物的; 

(二)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方式排放废水的; 

(三)擅自拆除、闲置或者不正常使用废水、废气污染物治理设施(含自动监控设施); 

(四)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废水、废气的; 

(五)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 

(六)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已采取责令停止生产、查封扣押等措施,未经批准擅自恢复生产的; 

(七)在禁燃区内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的;

(八) 发现西樵镇辖区内有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相关行业管理要求且未通过环评审批的纺织行业印花、洗涤、洗水工艺企业的;

(九)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 

1.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 

2.排放、倾倒、处置含铅、汞、镉、铬、砷、铊、锑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

3.排放、倾倒、处置含镍、铜、锌、银、钒、锰、钴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十倍以上的;

4.私设暗管排放含重金属污染物的。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一)拨打西樵镇生态环境监管所电话0757-86801880进行举报;

(二)通过西樵镇生态环境监管所的电子邮箱进行举报(电子邮箱:xqhbb@126.com);

(三)来访或信函进行举报(如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西樵监督管理所,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樵高路65号西樵镇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三、举报原则

举报人原则上应当实名举报,在举报时需提供姓名和联系方式;举报人举报的内容查证属实,符合奖励条件的,在申请奖励时,应当出具身份证原件,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四、举报受理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接到举报后应当对举报内容进行登记,形成举报受理记录。对举报内容涉及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要依法组织核实查处,并答复举报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办理并告知举报人。

五、奖励标准

(一)举报奖励根据举报线索价值与违法事实查证结果,分为以下三个举报价值等级: 

重大价值:举报内容翔实,且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能提供相片、视频或物证等直接证明违法事实的证据,必要时能配合开展现场查办;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或在举报人协助下,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能直接、快速地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较大价值:举报内容清晰,能提供相片、视频等对查办案件有价值的证据,且与违法事实基本相符;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举报线索未能直接认定环境违法事实,需进一步排查才能发现环境违法行为,排查中有需要举报人进一步协助时,举报人没有配合开展现场查办。

一般价值: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大致相符;未能提供直接认定环境违法事实的证据或未能配合开展现场查办;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自行排查后才能发现与举报线索相符的环境违法行为。

(二)对查证属实的举报,根据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和举报价值等级,给予举报人奖金奖励,具体奖励情形如下: 

(一)举报人举报的违法行为被依法立案并实施罚款,根据举报价值等级,分别按案件罚款金额的20%、10%、5%的标准予以奖励,最低不低于500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按日计罚的,参照第一次行政处罚金额计算)。 

(二)举报人举报的违法行为被依法立案处罚,又实施查封扣押、责令停产整治、或者对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的,根据举报价值等级,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 

(三)举报人举报的违法行为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案件有一名以上犯罪嫌疑人经检察院批准逮捕或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根据举报价值等级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5万元。

(四)举报人举报西樵镇辖区内存在不符合相关行业管理要求且未通过环评审批的纺织行业印花、洗涤、洗水工艺企业的,被举报情况属实,企业被依法查处的,根据举报价值等级,分别奖励500元、300元、200元。

举报人的举报涉及上述多项的,按奖金最高的一项予以奖励。

扫码可下载完整《办法》。

文/图 珠江时报全媒体记者 陈肖玲

通讯员 黄健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