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顺德区竞争性扶持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申报开始啦!
根据《佛山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佛发〔2018〕2号)文件精神,结合顺德区“十四五”规划关于人才工作的战略部署,打造特色人才品牌,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顺德区竞争性扶持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与资助方式
面向全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人民团体及各镇(街道),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扶持最多不超过8个项目。根据项目综合评分,对评分排名前3名的入选项目,每个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扶持资金;对剩余入选项目,每个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扶持资金;扶持总金额不超过300万元。扶持资金分两次拨付,首次拨付70%扶持资金,绩效考评合格后拨付剩余30%扶持资金。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须是正在实施或准备实施的人才项目,申报实施单位有专职人员负责项目实施和日常管理,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创新性。能够积极突破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障碍,破解人才发展瓶颈,大胆探索人才发展新路径,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服务等方面,主动创新理念、创新方法、创新机制、创新载体,有利于推动我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
(二)示范性。能够结合中央、省委和区委人才工作决策部署,探索推动人才工作与地方发展深度融合的方式方法,形成可复制的人才发展新模式,引领全区人才发展创新实践,做法和实验具有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对全区人才工作具有借鉴意义和导向作用。
(三)实效性。能够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密结合本区域、本领域人才发展实际,积极借鉴国内外人才发展成功经验,在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如919人才工程等)、改善人才发展环境、搭建人才发展平台、完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等方面采取具有较强操作性的措施,有助于补齐我区人才短板,提高人才队伍整体层次。
(四)高质量。能够紧扣高质量发展,将新发展理念贯彻人才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发挥人才作为第一资源在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支持作用,着力加强创新人才培养,实施更具创造力的高质量人才发展计划,建设更具凝聚力的人才发展集聚平台,为全区构建富有活力的人才环境贡献力量。
三、项目内容
项目应围绕以下内容进行申报:
(一)紧扣高质量发展及产业升级需求。能够主动适应我区高质量发展大局及产业发展新趋势,践行新发展理念,在人才引进、培育、评价激励、服务保障等方面有突出做法,具备入选全国人才工作创新案例的潜力,能够对我区人才工作起到带动作用。突出“高精尖缺”导向,聚集“卡脖子”领域,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靶向引育一批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能够创新方式方法为专家人才提供精细化人才服务,能够借助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平台载体引进、培养和服务人才。瞄准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与健康等行业领域,大力引进一批科技创新团队和人才。
(二)促进区域人才合作。能够对接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发展需求,创新合作机制与合作模式,促进我区与珠江东西两岸城市及香港、澳门等地区在人才领域的合作对接,加强人才资源共享、拓宽人才引进渠道。能够紧扣广佛人才全域同城工作,推动广佛两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用人单位联合开展人才引进、人才培育、人才服务、人才交流等,促进人才团队合作开展课题研究、科技项目联合攻关,促进人才平台资源共建、共享,推动两地人才及团队共用科技基础设施,吸引更多人才及科技项目落地广佛。
(三)加强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能够促进我区企业、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引进和培育一批高层次人才,按照具备深厚发展潜力、引领专业发展潮流的要求,集聚一批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和后备级人才,重点提升科学研究、学术交流、技能培养等能力,形成定位准确、层次清晰、相互衔接的高层次专业人才梯队。
(四)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能够充分发挥大数据引领作用,加快推进人才信息化建设,优化人才引进、培育、使用、评价的科学化水平,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专业化。能够以质量效益为核心,完善高层次人才认定机制,建立多维度人才评价标准,构建更具牵引力的人才评价激励体系。探索建立紧缺人才特别认定机制,鼓励引入专业性较强、信誉度较高的第三方机构参与人才认定评价。
四、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填写《2021年度顺德区竞争性扶持人才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五份。
2、送至各镇(街道)或相关的区主管单位审核,并出具初审意见。
3、于2021年8月17日(星期二)前将盖章纸件及电子件(电子件刻录光盘或存入U盘)一同报送至区人才办(地址:顺德大良德民路3号,区人民政府12楼区委组织部人才规划指导科)。
五、评审流程
评审分三轮进行,包括书面材料评审、答辩评审及实地考察评审,拟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进行。区人才办对项目申报材料先进行形式审查,再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聘请7-9名相关领域专家或政府官员组成评审组,组织评审工作。评审程序如下:
第一轮为书面材料评审,采取封闭式进行。评审组根据申报材料,从创新性、示范性、实效性和扶持资金使用计划等方面对每个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分,确定初选项目。
第二轮为答辩评审,分项目情况介绍和提问答辩两个环节。每个项目答辩时间为20分钟(10分钟介绍、10分钟答辩),由项目具体实施单位负责人对申报项目作总体介绍,并现场回答评审专家提出的有关问题。评审组对现场答辩情况进行评分,确定备选项目。
第三轮为实地考察评审。由评审组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后进行综合评分,确定入选项目。
入选项目将进行公示,根据结果安排项目首期扶持资金。
六、绩效考评和督查制度
(一)绩效自评。项目实施单位以项目申报书为基本依据,对项目成果和经费使用等情况作出绩效自评,并报送绩效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至区人才办。区人才办根据项目实施单位绩效自评结果,组织有关单位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评。项目扶持资金使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用于人才引进培养、激励评价、服务保障、交流合作等人才相关工作,不得用于发放个人薪酬,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实行专款专用。
(二)绩效考评。区人才办根据项目实施单位绩效自评结果,对项目进行绩效考评,主要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申报书中所列目标的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考评合格的,给予30%后续扶持资金;绩效考评不合格的,且在有效复核期内未通过复核的项目,终止后续资助或收回已拨付的剩余资金。
(三)严格落实。项目实施单位要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配合做好资金绩效考评等工作,发现存在弄虚作假、伪造、虚报材料等情况的,取消项目入选资金,追回已拨付的全部资金。项目扶持资金分配和管理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实行责任追究。违规使用项目扶持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项目实施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法律责任,并追回违规使用资金。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督查。各镇(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和公共服务办公室,区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本领域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和合规性负责,配合区委组织部开展人才项目的实施、监督和绩效考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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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联系方式
区人才办:黄小姐 22830652 22830653
大良:罗小姐 29938423
容桂:陈小姐 28379081
伦教:苏小姐 27720135
勒流:吴先生 25533300
陈村:黄小姐 23830671
北滘:梁先生 26391686
乐从:邓先生 28331252
龙江:麦先生 29290032
杏坛:谭先生 27389798
均安:黎先生 25388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