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以资金奖补撬动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珠江商报 2021-08-11 10:13

居民小区、物业企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有奖

珠江商报讯 记者骆苏艳报道:昨日,记者从顺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获悉,《佛山市顺德区引进社会力量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已于日前进入公示阶段。顺德拟对积极参与、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的居民小区、物业企业进行资金奖补。

根据办法,顺德拟对设置智能垃圾分类回收设备、开展“‘五个到位’+入户宣传+桶边督导”、提供全方位服务、物业企业独立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四类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行为予以专项资金奖补。其中在居民小区设置不少于1套智能垃圾分类回收设备,并通过手机APP或小程序开展可回收物预约上门回收的,按每个小区3000元的标准奖补给设备投放单位;开展“‘五个到位’+入户宣传+桶边督导”,在居民小区设置不少于1套四分类垃圾桶组和3套二分类桶组、协助物管公司做好垃圾分类科学管理、宣传发动、分类设施、分类收集等,并开展入户宣传、桶边督导的,按每个小区10000元的标准奖补给服务提供单位;提供全方位服务,在开展“‘五个到位’+入户宣传+桶边督导”基础上,并通过手机APP或小程序开展可回收物、大件垃圾预约上门回收服务,以及设立固定的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推广活动的,每个小区再增加5000元奖补给服务提供单位;物业企业作为居民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主体,除履行相关义务外,积极配合各级部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尤其是对服务合约之外的工作内容投入了人力、物力的,当该小区达到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标准,即可向所属镇街提出申请,区级审核通过后,每个小区奖补5000元给该物业企业。

本项奖补执行年限至2022年12月31日,奖补将分两年进行,每年各类各奖补200个居民小区,按申报审核确认先后次序奖补,额满为止。服务单位每月10日前将已配套完善的项目填写好申请表格,连同有关资料递交给项目所在镇(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在每月15日前进行初审、加具意见报区城管执法局;区城管执法局在每月25日前完成审核,并在局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认奖补。

区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专项资金奖补发动尽可能多的社会力量参与顺德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深入、持久的宣传发动,细致的行为矫正,促进市民逐步改变生活习惯,养成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尽量回收再利用的良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