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拟认定第二批市中小学“星级”心理辅导室,高明9间学校上榜
高明融媒体中心 2021-08-04 19:13

近日,经学校创建和申报,区、镇教育部门评审和推荐,佛山市教育局进行材料复查和实地考察抽查,市教育局拟认定184间心理辅导室为第二批佛山市中小学“星级”心理辅导室。其中,高明区共有9间学校心理辅导室上榜一星级心理辅导室榜单。

据了解,高明区明城镇东洲中学、杨和镇杨和中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佛山外国语学校、荷城街道荷城中学、高明区高级技工学校、广东第二师范学院高明附属学校、高明区沧江中学、高明区第一中学附属初中、高明区纪念中学拟被评为一星级心理辅导室。

早在2018年底,高明区教育局出台《高明区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三年来,高明通过平台搭建、队伍优化、家校融合等举措,全面提升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

2020年年底,在佛山市教育局主办的首届佛山市中小学“星级”心理辅导室建设成果展示活动中,获评佛山市中小学“四星级”心理辅导室的高明区第一中学心理辅导室通过“云展播”全面展示心育工作。

根据要求,获认定星级的中小学心理辅导室要常态化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八个一”活动,扎实开展个别辅导和团体辅导,杜绝师生心理危机极端事件的发生。要积极打造学校心育特色品牌,争创省心育特色学校。各级教育部门每年将定期或不定期复查、抽查,对存在问题的心理辅导室实行限期整改,情况恶劣的作降级或停牌处理;获认定的辅导室所在学校,如发生师生心理危机极端事件,将作停牌整改处理,一年后再重新认定。

文/佛山日报记者陈嘉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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