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市民蒋先生为南海公安分局丹灶派出所水上警务室警辅人员送上一面锦旗,以示感谢。此前,蒋先生及朋友在丹灶的河中野泳,差点因体力不支溺水,幸好正在周边执勤的辅警听到呼救声,及时救助,帮助蒋先生顺利脱险。

获救事主为南海警方送来锦旗。通讯员供图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游泳时应选择正规的游泳池,切勿随意到江河湖泊、池塘水库野泳,避免意外发生。
案例直击
男子野泳遇险 辅警奋力施救
7月30日15时许,天气炎热,在丹灶居住的蒋先生与两名朋友相约到东平水道丹灶金沙水域野泳。三人打算从下水点游到河对岸,且误以为河水不深,因此没有携带任何救生装备便下了水。
然而,当蒋先生游到河中间时,发现自己体力不支,于是他向朋友阿旭求助。阿旭见状,立即游回蒋先生身边,尝试救援,但因自己也体力不支,无法施救。眼看朋友在水中不断挣扎,阿旭只能大声呼叫“救命”。

南海警辅人员合力救起体力不支的事主。通讯员供图
岸上,正在附近执勤的水上警务室辅警麦健铿听到呼救声,循声望去,发现了不远处正在水中挣扎的男子,他立即呼喊同事展开救援。
见此情形,辅警曾鸣第一时间跳下河里,游向蒋先生。同时,麦健铿和同事王毅、许家仪三人驾驶警用巡逻艇前往支援。
此时,蒋先生整个人已经没入河中,十分危险。巡逻艇靠近蒋先生后,麦健铿马上将游泳圈扔向蒋先生,许家仪来不及脱下警服,跳下水支援曾鸣。随后,曾鸣、许家仪推着精疲力尽的蒋先生游回了岸边,在其他警辅人员的协助下,蒋先生成功获救,他的朋友也一同回到岸上。
在水上警务室里,疲惫不堪的蒋先生向救援人员道谢。为了确保蒋先生的安全,民警和蒋先生的两名朋友将他带到医院做检查。
在医生诊治确定蒋先生的身体无碍后,民警对三人的野泳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蒋先生也对自己和朋友在野外游泳的行为懊悔不已,连连表示以后再也不去野泳了。
8月2日上午,身体无恙的蒋先生特意带着一面印有“见义勇为 奋不顾身”的锦旗,送到水上警务室,感谢警辅人员的救命之恩。
数据显示,该水上警务室自建立以来,共救助群众50人,检查水上作业人员310人次、船舶62艘,有力维护了辖区水域的安全稳定。
安全提醒
野外水域危机四伏 水下“藏”漩涡暗流
夏日炎炎,气温偏高,游泳解暑成为很多市民的选择。但是,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游泳时应选择正规的游泳池,野泳风险大,下水要谨慎。
很多人以为,只要会游泳,在水里就很安全。实际上,在水库、池塘、河流等野外水域游泳,游泳者不知水深水浅,若不慎进入深水区,一不留神就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而且,许多野泳地点都是河道或者湖泊,水下情况不明,潜藏危机。游泳者可能会被水草缠住脚、碎石划破脚,或者陷入淤泥中,进而发生意外。尤其是进夏季,河水水位上涨,水流不仅浑浊且湍急,在部分河道区域更有可能形成漩涡、暗流,过往船只形成的波浪也会对游泳者造成伤害。
此外,因游泳者自身出现的腿部抽筋、身体疲劳等状况,也可能导致溺水。但野泳区域附近缺少专业救助人员,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很难寻求帮助。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市民见到有人溺水,切不可贸然去救。在判断自身有能力救援的情况下,方可使用正确的施救方法施救。
》》施救方法
1、尽快把溺水者救上岸。大声呼救,寻找援手,及时向周围的人求助。同时拨打110、120报警。
2、尽快实施心肺复苏。把溺水者,仰面放在岸边平地上,检查是否有意识、呼吸和脉搏。如果失去意识,呼吸不正常或者触及不到脉搏,应该先进行5次人工呼吸,然后胸外按压30次;之后按照人工呼吸2次、胸外按压30次的比例循环;注意防寒保暖。如果溺水者有呼吸心跳,让其侧身,便于呕吐,及时清除呕吐物。
》》游泳“六不准”要牢记
学生们也要牢记游泳“六不准”:
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文/珠江时报全媒体记者 杨慧 通讯员 南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