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记者林嘉慧报道:7月29日上午,市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市公安交管部门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为规范处罚程序,提高执法效率,两部门还联合出台了《佛山市机动车排气路检联合执法程序》,对超标车辆严格处罚。
近年来,佛山不断探索创新监管手段,加大对柴油车污染防治力度,实施了黑烟车限行电子抓拍,制定了路检简易执法程序,出台了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措施,不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例如,2017年10月27日,市政府正式印发《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黑烟车上路行驶的通告》,规定自2017年11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黑烟车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通行。自2017年12月1日起,车辆违规进入限行区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据统计,全市已建成黑烟车电子抓拍点位121个,采用“环保取证,公安处罚”模式,生态环境部门于48小时内完成审核并将证据通过系统移交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处罚,对黑烟车闯禁行的,由公安交警部门处以200元罚款并记3分。2021年上半年,全市抓拍处罚黑烟车闯禁违法行为1241宗。
市生态环境局介绍,黑烟车电子抓拍融合了图像动态分析识别、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等前沿信息技术,自动化和智能化程度高,通过对过往车辆的排放进行智能监控,抓拍系统参照林格曼黑度对车辆排气污染物颜色进行判断,自动识别抓拍林格曼黑度I级以上的黑烟车,再由生态环境部门审核,证据通过系统移交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处罚。下一步,全市各级公安、环保部门将持续加强监管力度,继续完善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及抓拍点位建设,配备黑烟车夜间抓拍设备,持续有效打击黑烟车上路行驶。
截至今年7月,全市设置柴油货车尾气路检流动点位30个,今年上半年,佛山市共出动路检执法899次,共检测9969辆车辆,检测尾气超标279辆。
此外,佛山还实施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市生态环境局表示,去年,佛山市政府发布《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重点区域货车限制通行时间及实施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佛府〔2020〕4号),《通告》规定,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限制通行范围、时段与中心城区货车限制通行范围、时段一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向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发放通行证,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