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粮500亩,每亩每造补200元!高明实施种粮补贴推进粮食增产提质
高明融媒体中心 2021-07-26 18:51

高明区规模种植水稻扶持方案正式印发实施,连片种植500亩及以上水稻,每亩每造补贴200元。水稻规模种植以及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都将获得补贴。

记者今日(7月26日)获悉,《佛山市高明区防止耕地“非粮化”激励水稻规模种植扶持方案》(下称《方案》)目前已经印发实施。《方案》提出通过种粮补贴,提高高明农民水稻种植积极性,推进丢荒耕地复耕复垦,推进高明区粮食增产提质增效,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努力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粮食安全责任考核任务。

收割机在明城镇崇步农业园区作业。佛山日报记者洪海摄

种粮补贴分为水稻规模种植补贴和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补贴两大类。2021年单造(早造或晚造)连片种植水稻100亩以上的生产主体可获得水稻规模种植补贴。连片种植100亩至500亩(不含500亩)的,补贴为100元/亩/造。连片种植水稻面积500亩(含500亩)以上的,补贴200元/亩/造。

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补贴则针对单造水稻种植面积少于100亩,但联合周边散户实施连片100亩以上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的多个种粮主体。该类补贴的标准是每造每亩100元,获取补贴遵循“先作业后补贴、先公示后兑现”的原则,核查无误后直接兑付给种粮主体。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种粮主体被发现有露天焚烧秸秆等野外农事用火、不按秸秆综合利用有关工作要求、虚报、谎报种粮数据、不按“美丽田园”要求加强田园日常管理、未做好重大植物有害生物防控以及不按流程进行申报等六种行为,将一律取消补贴资格。

高明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方案》印发实施的同时,高明区会继续执行其他的种粮补贴政策。一系列的扶持政策有利于刺激农民种粮积极性,使得高明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工作部署,加大粮食生产政策支持力度,防止耕地“非粮化”,保持水稻播种面积和产量稳定,不断筑牢粮食安全根基底线。

文/佛山日报记者何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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