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安全不放假②丨太危险!学生假期交通安全不容忽视
高明融媒体中心 2021-07-16 20:48

暑假期间,学生的交通安全尤为重要,家长在强化孩子交通安全教育的同时,要加强对家中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切勿将车辆借给孩子外出使用。此外,家长在使用电动自行车搭乘孩子时,应安装儿童专用的安全椅,防止孩子脚被卷入轮中。

未成年人不得驾驶机动车

暑假期间,学生们有了更多的出行需求,部分学生贪图方便,往往会提出驾驶家长的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外出的要求,部分家长心存侥幸心理,认为距离不远不会出事,将车辆借给未成年人使用,最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去年12月份,荷富大道辅道白土屋村路段发生一宗摩托车与电动自行车碰撞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三人受伤及两车损坏,摩托车驾驶人驾车逃逸。

接到报警后,高明公安交警大队西安中队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将伤员送医院治疗,并随即开展对肇事逃逸人员的追捕工作。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两名涉嫌肇事驾驶人身份竟是两名16岁的未成年人。

因两名涉案人员均未满18周岁,办案交警通知其家长,到场陪同接受事故调查。最终,堂兄因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需赔偿伤者11万元。堂弟因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逆向行驶、未戴安全头盔,也受到1400元的罚款,其监护人均面临相应的赔偿责任。

高明公安提醒,未成年人不能考取驾驶证,对交通规则和路况缺乏判断力,容易导致伤亡交通事故,因此绝对不能驾驶机动车。对于电动自行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家长在暑假期间要加强对家中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切勿将车辆借给孩子外出驾驶。

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肇事的两名未成年人,逆行导致发生事故后逃逸,最终被民警抓获。高明公安供图

搭载孩童使用专用安全椅

事实上,未成年人除了驾驶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存在极大风险外,在乘坐的过程中同样存在受到伤害的风险。

去年5月,一老人用电动自行车超载搭乘两名小孩上街,坐在后排的小女孩一时贪玩乱动,竟把脚塞进了电动车后轮的护栏与车轮之间,老人对此却毫不知情,一直驱车前行。小女孩害怕得嚎啕大哭,大声喊着“好痛”,老人这才停下车来,发现小女孩的脚已被卡死。

老人顿时被吓到,尝试自己把小女孩的脚拿出来,可是后轮已经将脚卡死。听到小女孩撕心裂肺的哭声,老人不知所措,只能马上报警求助。

接报后,高明公安巡警大队PTU民警马上赶到现场,小女孩的脚被紧紧夹住,脚掌有轻微变形,必须马上施救。民警利用放气工具把电动自行车后轮的气放掉,增大电动自行车后座尾架与轮胎之间的间隙,再利用小剪刀把小女孩的鞋子剪开,最后慢慢地把小孩被卡的脚取了出来。所幸,经过医院治疗,小女孩情况并无大碍。  

坐在电动自行车后座的小女孩,腿部被卷进电动自行车轮子紧紧卡住。高明公安供图

‍高明公安提醒,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的儿童。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家长如果要使用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须在车后轮安装儿童专用的安全椅,并在行驶过程中时刻关注孩子的情况。一旦发生夹脚事故,要第一时间寻求专业人士进行救援。

文/佛山日报记者陈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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