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时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作为全市法治建设的统筹协调部门、市政府法务审查机构,佛山市司法局围绕佛山市委、市政府“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提出努力打造“五个一流”法治化环境目标。未来将如何发力,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更高质量的法治保障?
市司法局局长赖洪健日前接受佛山传媒集团专访时表示,佛山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对照全国先进仍有短板和差距,当务之急是补短板,强弱项,将重点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等环节综合施策,举全系统之力,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为全市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加强法治建设 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今年1月,“法治化营商环境——佛山模式”入编《法治影响中国典范案例汇编》,经验做法获中央、省有关部门认可。赖洪健认为,虽然佛山在起步阶段走在了地级市前列,但对标广州、深圳等先进城市,仍存在短板与弱项。
“法治化是市场化、国际化、便利化的保障和基础,我们应当通过法治建设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为外来投资者、民营企业增加信心。”在赖洪健看来,良法善治是企业投资兴业的主要参考和决策依据,要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应首先从立法层面着手,提升地方立法质量与精细化水平。
赖洪健指出,目前,佛山在地方立法上更侧重在城乡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与服务湾区建设、促进产业发展有关的法规规章相对较少。对此,市司法局将重点围绕企业在市场准入、产权保护、投融资、公平竞争等方面遇到的痛点问题,协助有关部门加快相关立法,“我们正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推动佛山营商环境相关立法工作,同时全面清理一些不规范、限制公平竞争的规定。”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既要提供全方位的行为规制与法治保障,也要为市场主体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解决发展之痛,保护合法权益。
今年6月,市司法局继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动40家律师事务所为200家中小民营企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各律师事务所需要按照企业现实需求完成法治体检、法律政策宣讲、规范企业管理制度、合同审查、协助解决企业法律纠纷五项“规定动作”。
将律师服务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来抓,也是解决佛山五区法律服务发展不平衡问题的举措之一。“我们以党建结对等形式,组织引导律师更多地到律师资源相对缺乏的高明、三水区开展服务,确保律师服务民营企业工作全面、协调发展。”赖洪健说,接下来还将依托广东省法律服务网、12348热线平台,市、区、镇、村居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为民营企业提供“线上+线下”免费法律服务咨询,提升服务覆盖面。
加强人才供给 助力佛企“走出去”发展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家战略的部署和推进,近年来,佛山通过搭建交流平台,整合律师、公证、仲裁资源,推动成立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志愿服务团等各项措施,帮助越来越多的佛企接轨国际,但也面临着许多涉及法律层面的挑战。
“涉外法律服务对律师要求较高,既要懂外语,更要熟悉国外的法律,佛山不仅要加量还要加质。”赖洪健表示,目前全市涉外律师事务所有5家,在涉外经济法律服务方面亟须加强法律服务质量,保障优质的涉外法律服务供给。他分析,解决人才问题是关键,不仅要积极“引进来”,搭建平台,深化涉外法律服务交流和合作,更要重视人才,加快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的扶持和培养。
赖洪健介绍,市司法局组建了全省首个涉外商事法律服务志愿团,以及由律师、公证员、仲裁员组成的佛山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法律服务团,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与华南师范大学等多所院校建立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训基地,定期开展培训和讲座。
另一方面,佛山作为制造业强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显得尤为重要。“近年来,我们办理了涉外案件约有100多件,主要问题集中在合同履行、商标知识产权纠纷。”赖洪健认为,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关键是固定证据,对此公证具有显著优势。他表示,接下来将结合职能实际,重点落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普法宣传、法律服务方面,继续创新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进一步发挥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法律服务团作用,为佛山企业“走出去”提供更优质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文/佛山日报记者王旖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