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记者唐格桢 通讯员佛医宣报道:7月2日,记者从佛山市医疗保障局获悉,即日起符合条件的我市参保人,在市外境内异地就医并线上联网直接结算门诊医疗费用的,完成备案后,可直接结算。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今年7月1日起,开展跨省、省内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此次门诊医疗费用异地直接结算适用范围包括长住(常驻)异地人员和门诊特地病种异地就医人员。
其中,长住(常驻)异地人员包括了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长期定居异地并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已在异地同一地区连续居住生活180天以上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含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职工和用人单位拟派驻异地连续工作180天以上的在职职工,回户籍所在地长期居住或工作的,不受180天限制)。
异地门诊结算待遇标准如何?据介绍,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门诊医疗费用参照市内规定不设起付标准,符合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参照市内普通门诊就医的支付比例,即一类医疗机构90%、二类医疗机构70%、三类医疗机构40%。门诊特定病种按照相应病种年度限额规定执行。
为了便捷符合条件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备案,除了提前在参保地完成信息备案外,还可以通过“粤医保”“粤省事”小程序和“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进行线上备案登记。此前已办理异地住院的参保人,视为同时办理了长住(常驻)异地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特定病种备案手续,无需再次备案。
目前,粤医保小程序已开通我市异地就医备案功能,粤省事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异地就医备案功能将陆续开通。
记者尝试在“粤医保”小程序进行备案,发现不同备案类型的参保人需按照小程序提醒,提前准备好“户口簿首页”或“常驻人口登记卡”“异地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等材料等。提交申请后,等待系统回复即成功备案。
有备案需要的参保人可戳小视频了解详情。(视频/佛山日报记者唐格桢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