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记者朱朝贵报道:昨日,顺德区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我区司法改革的调研报告》指出,顺德区司法改革总体能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司法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制度框架,稳步推进各项改革,司法队伍能力素质进一步增强,司法质效和公信力持续提升,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为推动完善司法改革,顺德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委围绕区法院、区检察院(下称“两院”)司法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等开展专题调研。
据悉,“两院”通过制定权责清单,明确员额法官检察官与审判委员会检察委员会、司法辅助人员各自权责内容和范围,明确员额法官检察官在职权范围内具有对案件独立作出决定的权力并终身负责,同时建立司法文书由员额法官检察官自审自签制度,逐步建立“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制度和观念。“两院”探索按一定比例配置“员额法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形成以员额法官检察官为中心、司法辅助人员为支撑的团队运作模式,让员额法官检察官从一般性、事务性的工作脱身,从而更专注于核心业务。
经过司法改革,区检察院公诉案件平均办案时间缩短2至3天,批捕案件平均缩短1至1.5天。区法院在审批执行工作总体呈现“三高两低”的态势,即在收案数屡创新高的情况下保持高结案率、高结收比和低发改率、低投诉率,员额法官办案质量稳中向好。
调研组认为,虽然实施司法责任制等改革后,“两院”更多业务骨干回归办案一线,提升了办案效能和积极性,但案件数量维持高位增长态势,人案矛盾依然突出。
对此,调研组建议,建立和健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从源头上实现诉前分流,并以信息化推动提质增效,借鉴先进地区建设智慧法院、智慧检院方面的做法,加强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人工智能等的应用,把信息化建设贯穿于司法工作全环节,以科技提效率、促规范,推进司法体系和司法能力现代化。
原标题:稳步推进改革办案质效提升
顺德区人大常委会发布司法改革调研报告

编辑|何欣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