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桂城街道开展环保专项整治和河涌治理行动,桂城市场监督管理所立足职能,铁腕整治无照污染企业。此外,桂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还深挖调查,发现并处罚2家为涉案厂房提供场所的出租方。
桂城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重罚为无照污染企业经营者提供场所的出租方。通讯员陈铭琪摄制
针对平西工业区、上良市场、坑边市场等出现的违法排放污水、污染河涌的情况,桂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联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桂城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所和街道应急办等单位,多次进行联合执法。执法人员在行动期间,发现平西工业区内2家位置隐蔽的无名印花厂,厂内油漆满地,印花板四处堆放,污水直排河涌。由于厂房环境无法通过环评,尚未办理《营业执照》;且厂内线路乱拉乱接,违规住人,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当即对其无照经营行为进行立案处理。

执法人员发现无照经营且环境恶劣的印花厂。
经过一连多天的深挖调查证实,2家涉案经营者在平西工业区内租用厂房作为经营场所使用,厂房出租方在明知经营户未依法领取营业执照的情况下,仍然为其提供经营场所从事印花加工活动,租赁期间多次来到经营现场向经营户收取租金,而涉案场所是出租方向当地村小组承租地块并自建而成,这都直接或间接地为违法行为提供了“温床”。

执法人员对无照经营行为进行立案处理。
根据《广东省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拟依法对2家涉案厂房的出租方分别作出18.17万元和12.25万元的行政处罚。6月24-25日,市场监管部门向涉案人员发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市监所向涉案人员发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桂城市场监督管理所告诫各位出租方:出租场所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后或者为他人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时,务必核实对方是否办理了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件。对承租方的经营业态、证照情况、消防安全、环境卫生等进行把关,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不能只顾收取租金。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切不可心存侥幸!若明知承租方存在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还与其保持租赁关系,仍旧为其提供经营场所的也属于违法行为,不但面临一定数额的罚款,同时还将没收违法所得,得不偿失。
文/珠江时报全媒体记者 丁当 实习生 梁欣昕
通讯员/邝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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