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不贷!桂城对一商家哄抬物价行为拟处以10万元罚款
佛山日报 2021-06-11 19:13

此前,南海桂城一超市因涉嫌哄抬物价被立案调查,备受市民关注。记者从桂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获悉,该所已于6月11日向涉案商家发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依法对该商家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时间拨回到6月5日下午,桂城市场监管所接到群众反映同成社区内某超市存在哄抬物价的行为,执法人员迅速到现场进行检查。经调查确认,当天13时许,该店将在售的上海青价格由3.98元/500g上调至10元/500g,生菜价格由4.98元/500g上调至10元/500g,四季价格由7.98元/500g上调至20元/500g,荷兰豆价格由9.98元/500g上调至20元/500g,并以上调后的价格售出以上四类蔬菜。

6月5日,收到群众反映后,桂城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迅速到现场进行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该店上述行为涉嫌构成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桂城市场监管所当场对其作出立案处理。

经过一连多天的调查,6月11日,桂城市场监管所已向涉案商家发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根据告知书,目前疫情防控处于关键时期,该商家利用其经营场所处于封控管理范围的同成社区便利,趁机哄抬涉案的四类蔬菜价格,对民生商品快速并大幅涨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引发社会负面舆情,造成严重的社会不良影响,市场监管部门拟依法对该商家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桂城市场监管所对该商家进行现场调查。

物价稳则民心稳,民心稳则社会稳,疫情当前,市场物价波动情况更是牵动着每一位市民的心。桂城市场监管所保持严密监管态势,高度重视群众关切的防护用品以及粮油、蔬菜、肉类等生活必需品的价格问题,密切关注舆情和群众投诉举报,全力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桂城市场监管所告诫各位经营者要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一经发现涉嫌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必将严查到底,绳之以法,严惩不贷。


文字/佛山日报记者黎俏婷 通讯员邝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