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将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就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好诠释。”谈起在公诉战线17年的办案经历,李梅梅的眼中闪烁着果敢,胸前的检徽熠熠生辉。
在司法改革期间,她主动请缨带领团队开展试点工作,探索出的新型高效办案模式为全国检察机关所瞩目;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期间,她带领办案组保质保效完成了33宗涉黑恶案件,办理数量居全院之首。
不喧哗,自有声。“2012年度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广东省检察业务尖子”、两次被顺德区人民政府给予嘉奖、“李梅梅办案组”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经过十余年的锤炼,李梅梅用自己的执着坚守和无私奉献尽情诠释了新时代检察官的初心使命和法治情怀。
敢于创新
主动请缨参与司法改革
忠诚源自内心,事业始于热爱。以检察官父亲为榜样的李梅梅,初中起便在心里埋下了法律人的种子。2004年,她带着对检察事业的憧憬和敬畏走进顺德区人民检察院的大门。
2014年,最高检将顺德区检察院列为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单位。随着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在顺德检察院启动,李梅梅主动请缨参与检察官办案团队试点工作,成为“试点中的试点”。
作为首批员额检察官,李梅梅深感使命之光荣,也倍感权责之重大。改革前,办案和诉讼档案整理等事务性工作都由检察官一人办理。改革后,实行一名员额内检察官配两名检察官助理、一名书记员的新型办案模式。她带领着办案团队,实行专业化工作分工,充分发挥每位成员作用,优化了检察工作流程,极大地提高了办案效率。
当案件通过分配系统分到李梅梅手里时,她快速阅卷判断案件难易程度并把握核心问题,然后填写一张“检察官阅卷情况表”,列明阅卷中发现的问题及办案指引,这张“预处方”交到检察官助理的手中,由他们在所有证据中摘录办案需要的部分。
“这就好比医生看病,助理照方抓药,办案井然有序,才能确保不出错且高效率。”李梅梅说,改革前后的最大变化,在于办案效率和质量的双提升。
2017年,“李梅梅办案组”更被省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至今,李梅梅带领的办案团队在指控犯罪、检察监督、检察调研等方面均取得显著成效。
扫黑治乱
33份检察建议发挥大作用
2018年,扫黑除恶工作如火如荼开展,作为公诉人的李梅梅当仁不让地站在指控黑恶犯罪的最前沿。
涉黑恶案件往往涉案人数多、罪名多、事实复杂,审查起诉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李梅梅带领办案组,以如履薄冰的态度对待手中每一起案件,保质保效完成了33宗涉黑恶案件的办理。
在一宗涉及恶势力强迫交易案中,一组“黑车队”在当地盘踞一年之久,用低于市场价的方式垄断了当地的客源,并使用暴力、威胁方式强行让乘客乘坐“黑车”,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的交通运营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办案过程中,李梅梅敏锐地意识到相关管理部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遂向交通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排查监管不力的原因。交通管理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进行了积极有效的反馈和落实。
“办案不仅是办结一宗案件,而应当通过办理个案,解决案件背后隐藏的社会问题。”就是这样,李梅梅办案团队一个案子一个案子地深挖细琢,针对案件反映出的有关社会治理问题发出了33份检察建议,有效打击犯罪的同时更积极促进社会关系的修复。
随着工作年限的增长,李梅梅对于职业的规划和定位愈加清晰。“检察官的办案经验不应当用办案数量来定义,我时常问自己,工作了十几年是积累了十几年的工作经验,还是说一个工作经验用了十几年?”李梅梅说,如今她愈发觉得,每一宗案件背后都折射出一定的社会问题,检察官应当深入思考案件背后的问题,追寻问题产生的源头,为社会综合治理贡献检察力量。
文/佛山日报记者唐格桢 通讯员佛检宣